律师分析:
在报到时,应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照片(一般3-6张)、档案、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户口(如果迁移户口,还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如果没迁户口,就带家里的户口簿)、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报到通知等相关证明,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到。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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