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除暂缓登记情形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制规定了所有私募的资金都应进行登记备案,在资金募集之后的20天内,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就应出具募集资金的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等材料,经过相关机构的审查,如果材料齐全,就可以办理登记手续了,一般情况下,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天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成。
一、独立投资人的标准
独立投资人的标准是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二、私募股权投资的条件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有以下要求:
1、私募股权募集完毕后,应当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
3、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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