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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2020-07-08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扶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4.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5.扶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应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一、遗赠扶养的条件

遗赠扶养要满足的规定,具体如下: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二、遗赠抚养协议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它必须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同样,它的解除也必须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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