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损害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违约:单位拖欠工资是否构成解除合同的依据?
单位拖欠工资是劳动合同违约的一种形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超过法定期限,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拖欠工资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前应当采取合法的解决纠纷途径,如书面催告、申请仲裁等。此外,法律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也给予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构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结语
单位拖欠工资违反了劳动法律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采取合法的途径,如书面催告、申请仲裁等,解决工资纠纷。如果单位拖欠工资超过法定期限,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法律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也给予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因此,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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