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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有哪些

2023-08-20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的情况下,造成的他人死亡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1)客观上发生了致使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

(2)行为人实施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另外,这里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需要注意的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与“故意杀人罪”是不同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已的行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已经预见,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过失爆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一)过失爆炸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二)过失爆炸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三)过失爆炸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四)过失爆炸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其引起爆炸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应当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爆炸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公共的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对该结果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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