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
2.说明理由
3.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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