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备受人们关注。从民政部获悉,为健全我国老年人福利制度、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下面特整理出关于2017年安徽高龄津贴补贴政策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最终还是以国家相关信息为准。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八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对一百周岁以上老年人予以特殊照顾。高龄津贴应当以现金形式发放。”该《办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黄山市民政局积极向市政府领导做好汇报,并专门向各区县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抓紧认真落实此项规定。各区县积极行动,相继开展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调查摸底、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发放办法和标准的确定等工作。截止6月12日,全市三区四县高龄补贴标准均已确定,在原已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补贴标准不变,即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歙县300元)、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的基础上,80-89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黄山区、徽州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每人每月30元,歙县每人每月20元。目前,各地正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进行符合条件老人的申报登记等工作,预计6月底前后可将高龄补贴资金通过指定银行打卡发放到老人手中。民政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福利由救助型向普惠型发展。提倡以省为单位向全国80岁以上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11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简介2011年7月4日,民政部部长李*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惠及800万人。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8亿人,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19亿人,占总人口的8.9%。2011年以来,民政部继续推动各地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目前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的省份已由去年6省市扩大到14个省(区、市),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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