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都商业用电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高峰期,一类是平时期,另一类是低谷期。高峰期每千瓦时电费按0.95元/千瓦时计收;平时期每千瓦时电费按0.7元/千瓦时计收;低谷期每千瓦时按0.45元/千瓦时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第四十五条
电价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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