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迟大老盗窃国家电力资源,构成盗窃罪。 如果已经私自调整电表偷电时间长达5年的,处罚的方式就是须要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一条 禁止窃电行为规定。窃电行为包括: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码升)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仿敏)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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