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4)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6)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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