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使用医保卡就医过程中,如果医院不再是北京医保定点医院,或者用户想更换定点医院,则需要进行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定点医院变更需要持有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医院等单位办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准备好以下材料:医保卡、身份证、变更申请表、原定点医院的门诊病历本、住院报销清单和结算单、新定点医院的门诊病历本;2. 持上述材料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处(或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定点医院和新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3. 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办理时,需填写《城乡居民医保变更申请表》,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4. 审核通过后,持审核结果及其他材料到原定点医院和新定点医院完成变更手续;5. 完成变更后,需重新发放医保卡。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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