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必要时需要村干部或者其他政府基层工作人员提供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二)对于下列5类事项,凡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
2、住址变动情况。
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
4、注销户口情况。
5、同户人员与户主间的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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