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可能会是三个月或六个月或九个月判决离婚。如果是简易程序,时间是三个月,针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序,时间是六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诉讼离婚的程序为:
首先,确定管辖法院,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立案时所需的材料有:起诉书、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告的身份证(户中本)复件、被告的居住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再次,立案成功后,人民法院会通知夫妻双方提交证据材料、开庭时间。离婚案件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到庭参加庭审,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最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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