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广告宣传的真实性,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广告中的说明和允诺若对合同内容和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则应视为要约。购房者应核实开发商的承诺并将其写入购房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虚假广告,购房者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定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这条规定,可理解为,购买人符合以下三个方面情况者,该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的说明和允诺就应视为要约:
第一,所宣传内容应是对规划区域内的房屋以及房屋所配套的设施方面的,如“红线内”的绿地、电梯、小区服务、电子对讲门以及小区“四至”等。
第二,所宣传的内容应是对开发的房屋的质量和结构以及功能等;如一户一梯,宽带网入户,纯净水入户等。
第三,所作宣传的内容应是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对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如何避免售楼广告纠纷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切不要因为开发商美丽的广告宣传而轻易决定是否购房。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因商品房广告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
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购房者在购房时,对商品房销售广告中的内容有疑问时,一定要向开发商核实确定并将开发商的相关承诺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亦应保留好开发商制作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这样的话,当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宣传的相关内容时,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开发商的相应责任。
如遇到虚假广告,购房者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进行投诉,由相关的职能部门对开发商做出相应的处罚。
结语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谨慎对待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不要轻易决定购房。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应核实开发商的承诺,并将其写入合同。如开发商无法兑现广告宣传的承诺,购房者可追究其责任。若遇到虚假广告,购房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应保留广告宣传资料,以便取证。购房是一项重大决策,需要谨慎对待,以避免可能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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