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合同生效但没有登记怎么办?
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怎么办
1、抵押合同没有办理登记的,按以下以情形处理:
(1)如果抵押的是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后设立,未办理登记的,抵押权无效;
(2)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租赁与抵押权冲突怎么办?
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而言,抵押权设立在先而租赁权设立在后,那么依据“时间在先,权利在先”的原则,时间在后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在先的抵押权;就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动产抵押权而言,如果该抵押权设立在租赁权之前,却并未办理登记,那么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抵押权不能对抗具有物权效力的租赁权;反之,如果抵押权设立在租赁权之前且办理了登记,自然就可以对抗设立在后的租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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