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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虚假诉讼罪既遂的标准是既要有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还要有“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

“妨害司法秩序”,主要是指无端挑起诉讼,导致司法机关多次进行审理,或者调查取证,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甚至导致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

“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是指造成对方当事人为了应诉而花费巨额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或者对方当事人因错误判决而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等。

一、妨碍司法秩序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妨碍司法秩序的处罚规定是:

1、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法律规定,妨害司法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各种方法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破坏国家司法权的行使,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虚假诉讼30万判几年

虚假诉讼30万元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以致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因此,若通过虚构债权债务,虚假诉讼三十万元,已危害了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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