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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费发放条件是怎样的

2020-04-1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高温费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就应当发放高温补贴费。

而且要注意如果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一、防暑降温费发几个月

一般情况下,防暑降温费发6、7、8三个月。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防暑降温费的方法范围是,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二、关于金华市高温补贴

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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