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齐身份证件、暂住证及复印件向房地产交易提交购房申请书。交易审核无误后,报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管委会在审核《购房登记表》及其资料后,签发有效期为六个月的《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以下简称《批准单》);
2、天津的买房人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携带身份证件、暂住证、《批准单》,购房合同正、副本,到交易申领《外省市个人在津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交易向购房人签发《通知单》后,收回《批准单》;
3、在天津买房的话,购房人携带天津《通知单》、合同、身份证件、居住证与开发商共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并按规定缴纳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税费。
4、以天津为例来说,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购房,不过要缴纳房产税。外地人在天津天津买房条件,对于在天津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天津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一、外地人北京买房新政策是什么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或者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其中个税满5年可以断月不能断年,社保必须连续缴纳60个月;
2、有北京合法有效的暂住证;
3、购房人在北京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在北京没有房屋;
并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