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其中国家对于经济运行的态度及决策非常重要。
2、现代经济法的核心正在逐渐向宏观调控转变,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增长是经济法调整的目标。
3、国家干预经济的形式多以经济政策的方式。一方面具有灵活性,另一方面具有专业适应性。
4、国家在宏观调控及其他方面的经济政策往往表现为经济法方面的法律规范,这主要是通过法的形成过程完成的。
总之:经济法与经济政策密不可分,但同时经济政策要真正起到调控经济的作用,需要经历一个转化为经济法的过程。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法立法目的是为保障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立法主旨在于消费者的受损权益如何救济,而不是具体责任由谁承担的问题。
《产品质量法》 立法主旨在于产品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以及对受害者的利益的救济的问题。
《商业银行法》 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的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里确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特别的监督管理的措施。
《土地管理法》 中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建设用地的管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规定了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尤其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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