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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