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审车逾期的,会产生扣分、罚款或者警告的后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一次扣三分,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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