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一、法律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保障是什么?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二、精神出轨财产如何处理
精神出轨财产的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孩子和女人的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不仅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女性更多的分数,还可以在财产类型上将生活中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时,应当尽可能分配给需要生产资料并能够更好地发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应尽可能满足个人的专业或专业需求,以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分割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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