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赔偿包括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还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品牌名称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侵权赔偿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拓展延伸
处理品牌名称侵权行为的法律途径
处理品牌名称侵权行为的法律途径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受侵权方应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证据材料等。其次,侵权方可以通过向侵权方发出警告信或律师函来表达不满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如果侵权方不配合,受侵权方可以考虑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受侵权方应该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作出判决或裁定,保护受侵权方的合法权益。此外,受侵权方还可以考虑与侵权方进行和解谈判,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综上所述,处理品牌名称侵权行为的法律途径是多样的,具体的选择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
结语
商标侵权是对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赔偿应包括侵权人的利益和被侵权人的损失。处理侵权行为的法律途径包括收集证据、发出警告信或律师函、提起诉讼等。双方可通过法院判决、和解谈判等方式解决争议。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情况和法律规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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