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的办理步骤如下:
1.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30日,参保人员应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退休申请;
2. 参保企业和档案托管部门应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
3. 退休申报时,应将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档案及退休报审表提交给相关单位;
4. 待遇审核单位在收到退休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领取已审核的退休报审表,并到企保中心支付结算窗口核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核定表及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发放退休证;
5. 退休人员持社会化管理服务通知单到常住地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
社保的权益保障:
1、退休金领取:退休后,个人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确保基本生活需求;
2、医疗保险使用:退休人员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减轻因病就医的经济负担;
3、失业保险待遇: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退休前若经历失业,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4、工伤保险权益:若退休前遭受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生育保险利益:对于女性职工,生育保险可在生育时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办理步骤包括提出退休申请、缴纳管理服务费、提交退休人员档案及报审表、待遇审核与核定退休养老金,以及到社区服务站报到并领取退休证,整个流程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确保退休人员顺利过渡到退休生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
职工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凡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或本办法实施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包括缴费年限)满10年的人员,均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为确保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又能体现本人在职期间的贡献大小和个人缴费多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金与个人缴费的年限和数额挂钩。相应的计发办法是,以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按离退休后的预期平均余命按月计发。
鉴于在职职工以前没有实行个人缴费,有些职工实行个人缴费后不久即将离退休,因此分别不同对象,采用不同的计发办法,以使新老养老保险制度有机衔接,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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