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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与少女有性行为

2021-02-07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一、年满14周岁已经达到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但未满18周岁犯罪的,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

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除非根本不知道对方年龄、对方隐瞒年龄、通过外观也无法判断出年龄等,否则,无论对方是否自愿,均以强奸罪处罚。

三、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四、你弟弟的情形,如果构成犯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情节恶劣”的,起点刑才是十年以上,“情节恶劣”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你弟弟的情况,应委托专业、敬业、细致的刑事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我做过曾经类似的案件,最终判了缓刑。因为是未成年人,如果家属没有委托律师,司法机关也会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律师,具体是否委托律师要家属自己决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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