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有继续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月400的定额的标准扣除。同一学历的扣除期限不得超过48个月。比如即使你多次进行本科教育,但所有的本科教育的时间加起来不得超过48个月,超过48个月则超过的不能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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