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期满需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在四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初审合格的可获得续展决定。准予续展的将颁发新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需告知理由。未提出申请或未通过申请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法律分析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续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理由。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拓展延伸
绿色食品企业认证的标准和程序
绿色食品企业认证的标准和程序涉及多个方面。首先,绿色食品企业需要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其次,企业还需要采用可持续的农业和养殖方法,避免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和转基因技术。此外,绿色食品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安全和卫生。在认证程序方面,企业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接受第三方机构的审核和评估。认证过程包括现场检查、取样和实验室测试等环节。最终,符合认证标准的企业将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提升企业竞争力。
结语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若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三个月向省级工作机构申请续展。省级工作机构将在四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企业将获得新的证书并公告,不予续展的将收到书面通知。绿色食品企业认证的标准和程序涉及环境保护、可持续农业、质量管理等方面。认证过程包括文件提交、第三方机构审核和现场检查等环节。认证将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提升企业竞争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四条 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一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二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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