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婚内财产转移的认定,一般是看是否在短时间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而对于这种财产转移的处理,一般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对于转移行为,其法律效力是无效的。
一、离婚时为了还债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1、离婚时为了还债财产转移的行为不合法;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对其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是婚后才发现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可以吗
不建议做,因为属于违法行为。还有婚内财产转移给父母可以追回。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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