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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2020-12-24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防救援衔是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和相应待遇的依据。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分别设置。

消防部队系武装警察体系现存的一个警种,是应急管理部的重要职能部门,也是国家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属于武警部队,属于公安部消防局部门管理。我国消防队伍,是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其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

消防的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即: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即: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即: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即: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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