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对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2、家暴、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暴力实施过程中的录音、录像,或是事后拍的现场照片、看病的记录、报警的记录、伤情鉴定的记录、事后双方的沟通记录,包括微信短信、或是写的保证书等书面记载的内容、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有参与网络赌博的记录或是线下赌博,购买毒品,家中吸食毒品的物品拍照,被要求戒毒的证据;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分居协议、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居委会居住证明、暂住证、双方通话聊天内容;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一般的婚外情、一夜情、长期嫖娼相应的记录都可作为证据使用。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