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押金纠纷处理及租房注意事项。对于中介不退押金,可协商解决、投诉工商局或起诉法院。租房时要选择合法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实地考察房屋状况,搞清楚与房东还是中介签合同,核实产权证书和房东身份证明。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求口头承诺写入合同。注意中介开票内容描述,不交纳费用前不达成协议。根据民法典,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应支付报酬,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分析
一、房产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1、找房产中介协商解决;
2、去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进行投诉,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原件,事先查好房屋中介公司的营业地、法人等信息(只有它是正式公司,就都可以工商局网站上都能查到)。
3、向法院起诉。
二、通过中介租房的注意事项
1、要选择合法的、信誉度较高的房屋中介机构,可以在网上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所选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信用情况,并认真查证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通过有租房经验的人了解公众对该中介机构的评价。
2、不要轻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对标的房屋的介绍,一定要实地考察所租房屋的状况、设施和环境。
3、要搞清楚所租房屋是与房东签订合同,直接与房东发生关系;还是与中介机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与房东直接发生关系。
4、查看所租房屋的产权证书、房东的身份证明等,确定出租方有权利出租标的房屋。如与中介机构签订出租合同,要查看中介机构与房东的委托代理协议,了解中介机构的代理时间,确定中介机构有权签订合同。
5、要认真研究合同的条款,看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具体明确,不要轻信中介机构的口头承诺,应要求中介机构将其承诺写入合同并签字确认;
6、注意中介机构所开票据的内容描述,应注明是“押金”、“租金”等,并妥善保管各种书面资料和收费票据;有定金条款的,合同和票据上均应注明“定金”而不是“订金”。
7、在未达成协议前,不要交纳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报酬请求权】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结语
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房产中介不退押金问题:协商解决、投诉工商局或起诉法院。租房时需注意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机构,实地考察房屋状况,搞清楚与房东或中介签订合同,查看产权证书和身份证明。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求口头承诺写入合同并签字确认。注意保管书面资料和收费票据,避免提前交纳费用。根据《民法典》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应支付报酬,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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