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3、进行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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