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一般所需材料: 1、注销税务 登记申请表 和注销税务 登记申请书 ; 2、主管部门有关解散;撤消的批准文件; 3、本 企业被兼并 ;收购的合同或协议 4、 清算所得税 申报表; 5、清算资产会计报表; 6、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 7、企业尚未使用过的空白发票; 8、发票购领薄.已使用的发票; 9、原 税务登记证 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10、近三年的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