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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他人欠款不还,如何维权?

2020-07-0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如何起诉欠债人并申请强制执行?起诉需准备诉状、证据,参与诉讼活动。一审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三个月。申请强制执行需经申请、法院受理、异议审查、复议申请等步骤。执行通知发出后,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义务可采取强制措施。债权人应及时起诉,避免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一、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欠钱不还起诉后多长时间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申请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约定的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债权人肯定也是第一时间先跟债务人协商沟通的,在对方三番五次拒绝还钱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拖着不起诉,对于债权人来讲也会造成非常不利的后果,该打官司的时候就应该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结语

面对债务纠纷,如果他人拒绝偿还欠款,您可以通过起诉来解决。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案件应在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案件应在3个月内审结。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异议申请、复议申请和执行通知等。在打官司前,做好准备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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