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书瀛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北京100732 出版物刊名: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页码:38-43页
年卷期:2017年 第4期 主题词:文学;本质定义;变化
摘要:关于文学是什么有两种极其对立的倾向:一种是本质主义的,追求文学绝对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亘古不变的定义;另一种是打着反本质主义的旗号,否定文学可以定义。这两种倾向我都不赞成,在当下尤其后一种倾向需要认真反思。我认为:第一,文学没有那种永恒的、亘古不变的本质,但是却非没有相对意义上的本质,而这相对意义上的本质是由人类客观历史实践所建构的,因而是随历史、随时代而变化的。第二,这相对意义上的本质并非不可把握,它不是凝固不变的,其历史变化,并不妨碍它的可认定性、可把握性、可定义性。从根本上说文学是一种审美文化现象,是人类审美实践活动和艺术的一种,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而进行的人类审美价值之创造、抒写、传达和接受,其关键词为语言文字、审美价值、创造、抒写、传达、接受。因此,文学的本质(性质)有其自身规定性,绝非主观随意“认定”,作为当下历史时期的人对文学的观察只是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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