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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措施

2020-10-1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和措施

学校对精品课程建设的政策支持与措施

学院十分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在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了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精品人才”的三精工程,提出要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标杆,加大优质教学资源的整合和建设力度。2006年,学院制定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细则》,此后,学校又在一系列的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中,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多方面的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1.建立精品课程有效管理机制,保证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学院建立了精品课建设规划,对各级精品课程做了明确的规划。为保证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学院成立了精品课程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同时建立了由教务处负责的精品课程建设监管部门,系室主任将工作重点放在精品课程的建设上,有力的推动的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2.加大师资队伍培训投入

学院加强了对精品课程建设的学习和培训工作,每年定期的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各类精品课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保证每年有足够资金用于教师的培训。3.保证对精品课程的奖励建设经费

学院出台了《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管理细则》和《关于对精品课程经费支持的若干规定》明确对精品课程的建设经费支持额度为:校级精品课程奖励建设经费3-5万元,省级精品课程奖励建设经费5-8万元,国家精品课程除教育部划拨的奖励经费外,学院将按1:1配套建设经费。

4.支持精品课程的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平台建设

学院投入了300多万元建立了于本课程相应的教学平台和实验室,为该精品课程提供了真实的教学实践平台。

5.在教师的聘任和晋级提薪上对精品课程负责人予以奖励

与对待国家级教学成果获奖者一样,学校在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对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奖励和教师的聘任与晋级提薪等挂钩,这一规定已经在2007年的教师聘任和工资升级调整中实施。

黑旅院发[200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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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学院教改精神,进一步搞好我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学院的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按照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的意见》(黑教高[2003]16 9号)精神,适应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期间发展建设规划要求,特提出以下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建设是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建立一批高质量、高水平、具有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对于提高教师的教学综合能力,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精品课程建设要以“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先进、教学手段科学、教材选用优秀”为指导思想,努力争创国家、省级和校内示范性精品课程。

二、精品课程建设内容

精品课程建设的内容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队伍建设。形成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和企业实践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企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具有“双师”素质的校企合作专兼职教师梯队。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准确定位课程在各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课程改革目标明确,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和岗位实际任务设计课程,选取适当的教学内容,体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3、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合理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使用网络

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教学与管理,融“教、学、做”于一体。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实现网上交流,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带动其它课程的建设。

4、教材建设。加强教材适用性研究,充分吸收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和优秀教改成果,优先选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多媒体技术的立体化教材、鼓励自编或校企合作开发出版教材。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提倡理论与实践一体化,鼓励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教学形式,通过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精品课程申报与审定 (一)精品课程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基础量的公共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且申报课程己在学院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教学文件齐备。如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等。 3、教学环节完整,有与教学内容相配合的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4、有较强的师资队伍。主讲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结构合理且稳定的教学梯队,有长远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5、考核手段科学。有符合课程要求和特点、能客观反映教学效果和学习质量的考核方法。

6、课程能充分反映职业教育特点,符合学院课程改革的要求。 (二)精品课程申报程序

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提出申请,所在系部进行初审并推荐,教务处组织人员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评审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以《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立项评审表》为依据,经过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分、排序,确定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评审委会由学院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课程建设项目一经确定,教务处代表学院与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及其

所在系(部)签订协议书,并按项目需要进行必要的经费资助。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管理

获准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要按学院精品课程的评定标准,认真制定实施规划。项目负责人应按实施规划确定课程建设目标、内容、日程安排、经费使用计划,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系部负责申报批准的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配合制订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及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学院教务处负责政策指导、实施规划评审、年度检查、评估验收等宏观管理,对经费划拨、经费支出进行审批。

精品课程建设期限一般为二年,根据规划要求,教务处每年要组织人员检查进展情况,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确定划拨、缓拨或取消第二批建设经费。

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

精品课程建设期满后,学院教务处要组织专家组对课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精品课程评审每年1次,3月15日前提交申请。对于提前申报的精品课程,允许项目提前上报并认定。对于年度检查不合格或无故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立项课程,学院有权停止拨款并取消精品课程建设计划,其主持人所在系部不得申报下一学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连续2年、项目组成员1年内不允许申报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填写“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表”。

2、课程建设项目组根据课程建设目标、内容、实施计划、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总结,并整理打印好全部资料。如有实践项目,需做好操作演示等准备工作。

3、按精品课程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着重:(1)课程概况;(2)课程建设前教学情况;(3)课程建设目标和内容完成情况;(4)课程建设后(或过程中)的效果及收益面;(5)经费使用情况;(6)开展课程建设的体会和经验,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精品课程的评选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申报并自评。

2、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系(部)推荐的课程按照精品课程评分标准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分结果选出院级精品课程名单,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为院级精品课程。学院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

六、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和奖励

精品课程建设每个项目经费划拨标准为:校级精品课程0.3-0.5万元,省级精品课程0.5-1万元。精品课程建设经费70%用作精品课程的硬件建设,30%作为精品课程建设的软件建设费用。其经费使用范围一般为:

1、课程内容的改革:如购置急需参考书、资料。 2、教学用品添置、更新:如教具、模型、挂图等。 3、试题库建设,包括本项目有关的软件购置与制作。

4、拍摄录像片、制作视听教材、幻灯片,CAI、CAD等课件的购置与研制。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经费分三批下拨:第一批为启动经费,在项目立项后划拨;第二批为建设费,在年度检查后根据检查情况划拨;第三批经费在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以奖励资金划拨。经费分配比例及使用范围如下: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启动费建设费经费 20%50%30%

被确定为精品课程主持人及教学团队,学院颁发荣誉证书,精品课程建设评定结果将作为教师晋职、岗位评定及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精品课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取消“精品课程”资格。

未成功确认精品课程的教学团队,1年内可再次申请验收,评审费自理。仍达不到精品课程标准,视为未通过验收,并收回70%经费(含设备、资料等)。

凡按期或提前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并在教学中推广使用的课程,在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应优先推荐。对精品课程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成绩突出的教师,在职称评定或升级中可予优先考虑。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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