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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一制管理制度

2022-09-09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炼钢厂三规一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各专业科室和主管领导的职责,使

各项规程和制度的管理工作落实在生产过程中,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三规一制是技术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的总称.

第三条 三规一制管理内容包括:

(一)对规程文本内容的有效性及贯彻执行的符合性进行检查确认;

(二)根据生产工艺变化,组织制、修订规程;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组织制、修订规程管理制度; (三)对生产中影响产品质量、设备、人身安全的重点部位、工艺环节和危险源进行研究确认,制订管理办法和措施;

(四)定期检查规程、专业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违制,对发生的故障、事故组织专业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订事故防范措施,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规程及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规程管理工作目标和措施。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三规一制的各主管厂长负责炼钢厂三规一制贯

彻执行和管理。有关专业科室按管理权限具体分工是: (一)厂技术科负责<〈技术规程〉〉管理; (二)机动科负责<<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管理; (三)生产科负责〈〈安全规程〉〉与<<交接班制度>〉的管理;

第五条 在专业科室按分工对本专业规程进行管理的

基础上,技术科负责三规一制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三规一制联合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发布;组织有关专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在涉及多个专业责任的事故分析中,提出分析处理建议;适应公司生产经营要求,组织对三规一制管理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定期对三规一制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第六条 生产科、机动科、技术科要明确本专业规程管理职责、内容、规程制修订、规程检查方法及评价、专业记录台帐和事故标准及分析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 规程的制定与修订

第七条 重大设备改造、工艺和产品结构调整中采用新

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投产前,有关专业要及时组织制订、修改、补充和完善三规一制,并组织相关专业会审,履行审批程序,于投产前下发到有关岗位,学习贯彻执行。 第八条 各有关专业要及时组织把生产实践中总结出的新经验、新技术成果、最佳操作法及防止事故措施纳入规程中。

第九条 新制、修订的规程实施后、生产工艺稳定前,规程可试行一段时间.生产工艺稳定后,要颁布正式规程。规程试行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第十条 设备单体试车和空负荷联动试车前,机动科或工程筹备组组织施工单位制定试车方案,技术科编制工艺热试车方案,分别经设备厂长、技术厂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主管专业部处审核备案。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后,各专业要组织人员跟班护航。

第十一条 设备检修投产前试车或临时性工作或生产经营特殊时期,为确保生产顺稳,厂相关专业科室要组织制订相关规定或措施,并规定执行期限,经厂主管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并报公司专业部处备案。

第十二条 三规一制内容不能相互矛盾。在三规一制审

批前,生产、机动、安全、技术、环保、能源、保卫等相关专业,要对规程内容是否满足本专业管理规定提出会审意见.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各生产岗位工作性质和岗位工作内容,确定岗位执行三规一制的内容,并将相关规程发放到执行岗位,收回并销毁作废规程,确保规程文本现行有效。同时,持有规程人员要按照公司和厂保密制度要求做好规程内容的保密工

第四章 规程的贯彻执行检查

第十四条 各级领导和三规一制管理、执行人员,要熟

悉和掌握三规一制内容,严格执行三规一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各级三规一制管理部门要对所管专业规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法定节假日前和经营生产重要时期,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 技术厂长每月听取三规一制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 技术科、机动科、生产科科长组织对规程执行和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指导车间及生产岗位解决规程贯彻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并向主管厂长和公司主管专业部处反馈,每月底对本科专业员规程检查记录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八条 车间(工段)主任每周组织一次三规一制执行情况检查,每月对专业员规程检查记录进行检查签认.车间(工段)专业员每天要检查三规一制执行情况。专业员通过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事故隐患,并

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留有记录(日志、记事本、专业记录等)。

第十九条 班组长要结合每天生产任务至少组织一项

规程的学习和抽考。对临时性措施和当班生产新产品的操作规定,要重点进行学习抽考。

第二十条 新工程、新设备、新工艺投产前或规程修订后实施之前,人事科与专业管理科室及时组织对新颁发规程进行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新

工人上岗或在职职工换岗或下岗人员上岗前,需经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两者均合格后方可上岗。各类休假满一个月的人员返岗前,需经车间组织的三规一制考 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每年对有关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至少组织一次三规一制系统学习和考试。各主管厂长对三规一制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三规一制的职工,不论是否造成事故和损失,均按违规违制处理.

第五章 基础工作

第二十三条 技术科每年年底要结合本年度本单位三规

一制贯彻执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年度重点生产经营任务,制订下年度本单位三规一制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第二十四条 每年二月底以前技术科、机动科、生产科对现行三规一制进行确认,发布规程清单,并报总公司专业部、处备案.每年二月底前技术科将工艺过程控制点研究结果上报技术研究院审批。

第二十五条 技术科、生产科(含安全专业)、机动科每月25日将本单位分管的专业规程执行和管理情况的总结分析材料及报表报技术科,技术科于每月30日将三规一制、分管专业规程执行和管理情况的总结分析材料及报表报技术管理处。总结分析内容包括:

规程制、修订情况;学习、考问和检查情况;规程执行与管理工作情况;违规违制及各级事故数据和典型案例

分析;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及下步重点工作等。

第二十六条 技术科每月组织召开三规一制管理专业会议,研究三规一制贯彻执行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各级规程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下列各种台账、记录,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到基础工作符合动态管理要求.

(一)班组:三规一制学习考问记录.

(二)车间(工段):文件发放记录;规程培训教育记录;规程检查抽考记录;违规违制报表;事故分析记录;车间规程清单;车间工艺过程控制点。

(三)厂规程管理专业科:文件发放记录;规程制、修订记录;厂规程清单;厂工艺过程控制点、危险源目录;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目录;规程检查抽考记录;违规违制报表;事故分析记录;三规一制教育培训记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厂技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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