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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卷

2022-04-05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浙江万里学院2013/2014 学年第二学期《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卷

用自己的技术平台和数据库、搜索技术,进行了一种既不道德又违法的文化窃贼的勾当。表面上为社会读者提供了观看方便,实际上进行了一种侵犯他人合法著作权为自己带来广告等商业利益的假公济私行为。

2)法院的判决结果如何?依据是什么?(20分)

考核方式:考查(大作业)


法院经审理认定百度公司的行为未经权利人许可,已构成侵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




班级: 学号: 姓名: 成绩:

及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是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乐视网联合中国电影著

作权协会、美国电影协会、日本内容产品流通海外促进机构及万达影业、光线传媒、乐视影业等











版权机构共同启动了针对百度和快播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并宣布已向法院起诉百度、



一、请用所学的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理论分析下列几个案例(案例1 必选,案例2 至案例6 中任

快播的盗版侵权案件共立案百余起,涉及百度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向百

3 个案例进行分析)

度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3 亿元。





案例1

《著作权法》新增“信息网络传播权”赋予了著作权人利用网络传播作品的权利和授予他人




2013 11 13 日下午,一场颇有些神秘的发布会在北京香格里拉酒店举行,搜狐视频、优


利用网络传播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




酷土豆、腾讯视频、乐视网,互联网大佬们纷纷到场,万达集团、光线传媒等也前来助阵。虽然

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获得经济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没收违法

被绑在靶子上,等待口诛笔伐的对象,明显有百度和快播两家,但整场发布会下来,百度无疑是

所得,没收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





中枪最多的那一个。召开发布会的是腾讯视频,成员排序最靠前的是优酷土豆,但反盗版联盟的

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非法经营额5 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 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



发起者仍然是搜狐,率先发言的也是他。

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 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

让众多视频网站恼火不已的,是百度影音和快播这两款插件。通过百度搜索热门影片,在为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




数不多几家大的视频网站之后,可以发现一连串小的视频网站。点击进去,就会被提示下载百度



影音或者快播插件。下载安装后,想要看的影片就会通过这两款嵌套在网页中的插件播放出来。

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问题:(1)这些网络视频机构为什么将反盗版的矛头指向百度?(20 分)百度旗下四款产

第四十八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

(百度视频搜索、百度影音、百度视频APP 和百度影棒)存在盗链侵权问题。据悉,百度影音是

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





百度公司2011 2 14 日发布的一款PC 端音视频播放软件,当用户通过百度影音观看优酷、

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线

搜狐视频等拥有版权的视频内容时,百度影音会直接链接这些网站的视频播放窗口进行播放,并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

不跳转到这些网站的页面。,百度的行为属于明显的共同侵权行为。百度与这些网站之间有着明确

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作关系,因此,不能以“避风港原则”来躲避侵权责任。(避风港条款最早来自美国1998 年制

案例2

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 法案)。最早适用于著作权领域。它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

张同学在某一网站的论坛上将自己开发的一套小程序以2000 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公司,该公

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 被告知侵权,则有

司同意先支付1000 元,另外1000 元以后过一段时间再支付。但两个月过去了,张同学再三联系

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而且百度视频在推广中宣称聚合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内容,

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都未支付,并说当初也没有具有说明多长时间内交付,因此要再等几个月。

并列出众多这些网站拥有独家版权的影视剧名称,更证明了百度视频的故意侵权. 如果任由盗版

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发展,对整个以版权为核心的创意产业将是“毁灭性打击”。当前主流视频网站通过良性竞争与协

问题:公司的说法正确吗?请说明理由。(20 分)

作,已经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生态圈,包括政府监管机构、投资方、制作团队、权益方、播出平台、

不正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广告主、用户等。其中,对版权的尊重一直是维系这个生态圈良性循环的核心。百度的行为是利

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扔不能确定的,借款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电子商务专业 11年级《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试卷第1页共3



班级:

学号:

姓名:



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首先应当根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在确定,即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一事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按照以上规定依然不能确定的,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贷款人也有权向借款人发出催告,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本条对贷款人催告借款人的“合理期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主要是考虑到金融机构和一般自然人作为贷款人时对借款的返还期限的要求是不同的,规定统一的返款期限不能适应不同的情况。因此,该合理期间由贷款人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发生纠纷时,司法机关亦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该期间是否合理。

违法业内惯例。同时,B公司通过破译A公司的用户名,密码,无视计算机“文件已存在,是否覆盖”的提示,执意确认操作,侵入A公司的网络空间,覆盖A公司的网页,明显是放任A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恶意;另一方面B公司的行为符合不正当竞争的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A公司建立自己的网站,在于广泛地域和客户群中,利用互联网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而B公司的行为,已使A公司丧失了一定的客户、交易机会,妨碍了A公司目的的实现。同时,由于B公司覆盖了A公司的网页,造成访问A公司的网址的客户实际浏览到B公司,从而不正当地获取A公司的网上交易空间,增加B公司的客户,交易机会,扰乱了网络经济秩序,并因此而获取不当利益

案例3 案例5

甲银行(贷款人)和乙公司(借款人),通过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的方式签订了借贷合同,甲银行将该合同以电子邮件电文的形式发送给丙公司,丙公司在该电文上附加了电子签名后发还给甲银行。后来,乙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甲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什么?丙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20 分)

浙江平湖20家企业在国内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站上宣称“拥有3000万资产、200多名员工,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产品为央视上榜品牌”等,网页上还展示了企业的现代化新厂房。工商人员在对上述内容进行实地核实时发现,这些企业大多注册资金仅为几万元,老板工人加起来不足五十人,现代化厂房、央视上榜品牌等更是凭空捏造,其目的就是想骗取相关单位和个人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签名的内容和效力.根据《电子签名法》第2341314 条,《担保法》 的信任,实现产品销售。

131617181921 跳规定,本案中,丙公司的数字签名在功能上等同于手写签名,签名是有效的。但这一有效的签名是否明确了丙公司是作为保证人的签名,还需要以原借贷合同中的明确说明为依据,如果原借贷合同中明确丙公司是作为保证人而签字,则丙公司须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明确丙公司是保证人,则丙公司仅仅是作为见证人或其他身份签字的,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4
A 公司和B 公司都是生产、经营化妆品的厂家。自2005 1 月起,A 公司在互联网上注册,使用了自己的网页,内容包括公司简介、经理致辞、产品说明、供求热线、营销天地等,以宣传公司和产品,方便供求。2006 5 月,B 公司通过破译A 公司的网页用户名、上传密码,发布了自己的资料及产品广告、销售渠道等,并覆盖了A 公司的网页,造成访问A 公司网址的客户实际浏览到的是B 公司。

问题:B 公司的行为合法吗?可以什么理由控告它?(20 分)
不合法。B 公司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一方面,B 公司具有主观上的故意,网络用户使用网络服务器,与其用户名和密码直接存在惟一的对应关系,用

问题:(1)这是属于什么方面的案例?(5分)
本案属于企业网络虚假宣传案
2)工商机关会作出什么样的处理决定?依据是什么?(15分)
工商机关将会做出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依据的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案例6
《失恋33天》被上海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经营的网站上供网友们免费下载,这红极一时的小说
家网站上还能找到多本热门网络书籍。

经书作者鲍晶晶授权获得《失恋33天》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君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经作者尹建莉授权获得《好妈妈胜过好老师》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北京中作华文数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历史是个什么玩意儿3》作者袁腾飞分别作为原告将这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上海杨浦区法院。经过公证证据保全,原告在这家网络科技公司自营的网络平台上搜索到涉案作品,并将涉案作品下载到手机中后,可在手机上阅读。原告认为被告此举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分别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至9万元不等。

2013418日,上海杨浦区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和宣判了该案件。结果看似无辜的由他人上传非授权书籍、供网友免费下载的行为,同样被法院宣判有罪,即被告网站被判决承担相应

户有且仅有根据网络商提供的,与网络空间相对应的用户名和密码,才能在网上进行上传,下载, 的法律责任。

数据传输等,这也是业内的惯例。B 公司使用A 公司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页上传操作,已经 问题:上海杨浦区法院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决,理由是什么?(20 分)

2010/2011 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商务专业 07 年级《电子商务法》试卷第 2 页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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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法庭调查发现,在这家公司经营的网络平台上搜索,能找到涉案作品的多个版本,没
有统一名称格式,上传者也各不相同,可认定是网友自行上传的,而且作品都注明了
原作者信息。但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作品属于畅销书籍,被告应当知道涉案作品的
明确著作权归属,普通网络用户无权将作品编辑成软件上传至网络供人下载,该公司
应当注意到上传的作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可能性。

这家网络公司仅于开发者条款中要求上传人具有著作权,而在软件审查过程中并
没有针对涉及作品著作权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审查,也没有采取任何预防侵权的合理
措施,法院认定该公司对上传者侵害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应知,需承担帮助
侵权责任。

二、具体要求:格式编排要规范,A4纸打印,611日上课中上交(注:未按时上交者视为缺
考。)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电子商务专业 07年级《电子商务法》试卷第3页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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