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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视频监控系统检验规范

2020-12-16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1 基本规定

1.1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检验的范围划分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质量检验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的划分:一个车站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见表1.1。

表1.1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及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批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最大批量) 室内设备安装 1 设备安转与配线 室外视频终端安装 设备配线 设备防雷与接地 电缆线路性能检测 一个站 一个站 一个站 一个站 一个中继段 一个中继段 一个中继段 一个系统 一个系统 一个站 一个站 主控项目 2.2.1~2.2.5 2.3.1~2.3.5 2.4.1~2.4.6 2.5.1~2.5.7 3.3.1 一般项目 2.2.6~2.2.8 2.4.7~2.4.10 检验批检验项目条文号 2 通信线路 光缆线路性能检测 光电缆线路防雷与接地 性能检测 3.4.1 3.5.1~3.5.2 参见视频监控系统调试规范 参见视频监控系统调试规范 4.1.1~4.1.2 4.2.1~4.2.2 3 视频监控系统检验 功能检测 UPS检验 蓄电池检验 4 电源检验 1.2 视频监控系统检验规则

1.2.1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验

对原材料、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 资料检查

1)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型号;

2)设备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报告和隐蔽工程记录。 1.2.2 检验批施工质量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的1.5倍。 1.2.3 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 1.2.4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1.2.5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检验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2.6 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检验。 1.3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程序和组织

1.3.1 检验批经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检验。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应按表1.3.1 填写。 1.3.2 分项工程经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查,并按表1.3.2 填写记录。

1.3.3 分部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检查,并按表1.3.3 填写记录。 1.3.4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检验报告。

1.3.5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检验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1.3.5填写记录。

表1.3.1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1 2 主控项目 3 4 5 6 1 一般项目 2 3 4 5 验收部位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监理单位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职检测人员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分项工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表 1.3.2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检验批部位 说明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检验批数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分项工程记录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论

表1.3.3 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1 2 3 4 5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质量负责人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施工单位检查结批数 果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验收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表1.3.5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1 项目 分部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 检验记录 共 分部,经查,符合标准规定及设计要求 分部 供核查 项 2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 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共核查、抽查 项 符合要求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共检查 项 4 感官质量检验 合格的 项 差的 项 5 综合验收结论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3 竣工日期 项目质量负责人 验收结论 验收单位 (公章) 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2 设备安装与配线

2.1 一般规定

2.1.1 设备安装与配线的检验包括室内各种通信设备和室外视频终端设备等安装与配线检验以及设备防雷与接地的检验。

2.1.2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 检查室、内外环境是否满足设备安装条件,预埋件、沟、槽、孔位置应准备无误、无遗漏,照明、施工用电源、地线及室内、外温度是否符合设备及设计要求,消防器材应齐全有效。

2 电源系统的供电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1.3 室内安装防静电电路板是,应按产品安装要求带防静电手腕,施工中不得带电插、拔设备电路板。

2.1.4 设备上电前应对硬件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电源输出电压进行测量,检查正常后方可通电。 2.2 室内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2.2.1 设备到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其余项目外观检查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

件,其余项目观察检查。

2.2.2 设备支架安装位置及单元电路板的规格和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对照设计文件核查。

2.2.3 开关电源机柜各单元应插接良好,电气接触点应接触可靠、连接紧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4 交流供电设备与直流供电设备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5 蓄电池组安装应排列整齐、连接正确、接触良好。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2.2.6 机柜(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垂直偏差不应大于机架高度的1‰,较高机柜(架)应采用膨胀螺栓对地加固。机柜(架)背面和侧面距离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2.7 光纤分配架(ODF)、数字配线架(DDF)端子板的位

置、安装排列及各种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ODF架上法兰盘的安装位置应正确、牢固、方向一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2.8 配线的支架、线槽、保护管安装应固定靠牢、排列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 室外视频终端安装 主控项目

2.3.1 室外视频终端到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外观检查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2.3.2 视频终端的安装应牢靠、稳固。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3 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宜留有1m的余留,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运转。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

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4 摄像机云台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3.5 视频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接插件可靠,电源线与信号线、控制线分开,走向顺直,无扭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 设备配线 主控项目

2.4.1 线缆到达现场应进行检查,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其余项目外观检查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其余项目观察检查。

2.4.2 电缆布放应符合图纸规定;设备信号线与电源线宜分别布放;若必须走在同一通道,间距应大于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检验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2.4.3 光缆尾纤应按标定的纤序连接设备。光缆尾纤应单独布放并用垫衬固定,不得挤压、扭曲、捆绑。弯曲半径不应小于4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光缆尾纤纤序,并测量、观察检查。

2.4.4 配线在电缆槽道或走线架上应按机列、机架顺序平直排列。电缆槽道内配线应顺直。电缆转弯曲率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电缆不得有中间接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4.5 输入电源的相线和零线不得接错,其零线不得虚接或断开。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6 电源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源配线的敷设径路和走线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 交、直流电源配线应分开布放,不应绑在同一线束内; 3 电源配线不得有接头;

4 电源端子接线正确,配线两端的标志齐全;

5 直流电源线必须以线色区别正、负极性,直流电源正负

极严禁错接与短路,接触必须牢固; 6 严禁用接地线代替电源线。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2.4.7 线缆捆绑要牢靠,松紧适度、平直、无扭绞,绑扎线扣均匀整齐;槽道内线缆应顺直,无明显扭绞和交叉,线缆不溢出槽道,不侧翻;线缆进出槽道应绑扎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8 架间线缆及布线的两端必须有明显标识,不得错接、漏接。架间线缆及布线插接完毕后应进行整理、绑扎。线缆的余留长度应满足维护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9 光纤在槽道内应加套管防护,无套管防护部分用活扣扎带绑扎,松紧适宜。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4.10 电源配线的布放应平直整齐、稳固,不得有急剧转弯和起伏不平,无扭绞和交叉。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 设备防雷与接地 主控项目

2.5.1 设有通信设备的建筑物应采取包括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的综合防护系统。新建通信站应远离牵引变电所、高大建筑物。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2 出、入机房的交流电力线路应选用具有金属铠甲装层的电力电缆,且埋设于地下,其金属防护套两端应就近接地,缆内两端的芯线应加装避雷器。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3 出、入机房的通信线缆,金属防护层应做保护接地,其缆内芯线对应在引入设备前分别对地加装保安装置。由楼顶引入的线缆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电缆,并应同样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后方可进入机房。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4 室内设备的接地与防雷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直流电源工作地应从地线排上引入。

2 交、直流配电设备的机壳应从地线排上引入保护地。

交、直流配电设备应由相应的分级防雷及浪涌保护装置。 3 配线架应从地线排上引入保护地,同时配线架与机房机架间不应通过走线架形成电气连通。 4 通信设备机壳应接到保护地。

5 机房内活动地板下方应设金属网格,供活动地板支架作接地使用,该地网至少有两根从地线排引接的地线。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5 距离接触网带电体5m范围内的通信设备有条件是应该入综合接地系统。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6 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搭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2.5.7 接地地线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铜排端子分配符合设计规定。

2 接地铜排和螺栓、地线盘端子与室内接地配线连接紧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 通讯线路

3.1 一般规定

3.1.1 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线路包含电缆线路建筑、电缆接续及引入、光缆接续及引入、电缆线路电特性检测和光缆线路性能检测以及光电缆线路防雷接地。

3.1.2 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线路施工前应对光电缆径路进行复测,对光电缆槽道进行核查,并建立施工台帐。 3.1.3 光电缆敷设前应按长度及特性进行配盘。

3.1.4 施工前,应对光电缆的接续、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3.2 光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3.2.1 光电缆主要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应对其进行检查,其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建立单位全部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其余项目外观检查10%。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检查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其余项目观察检查。

3.2.2 光电缆敷设前应进行单盘检测,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按表3.2.2-1和表3.2.2-2测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查10%。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用OTDR检测光缆;用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电缆。

表3.2.2-1光缆单盘检测记录

光缆型号: 盘号: 标明盘长: 折射率:

测试仪表: 施工单位: 测试人: 测试日期: 测试 项 光纤号 光纤衰减(dB) 1310nm A→B B→A 1550nm A→B B→A 光纤长度(m) 1310nm A→B B→A

表3.2.2-2 电缆单盘检测记录

电缆型号: 盘号: 标明盘长: 测试仪表: 施工单位: 测试人: 测试日期: 项目 芯号 直流电阻(欧) 环阻 绝缘电阻(兆欧) 线间绝缘 对地绝缘

3.2.3视频监控系统通讯线路的敷设径路应符合设计规定。采用直埋方式时,其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当上下桥、护坡时的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规定,按表3.2.3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查10%。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表3.2.3 光电缆敷设隐蔽工程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检查日期 光电缆型号: 光电缆用途: 光电缆敷设径路: 检查结果如下: 1.埋设深度 2.土质情况 有无浸蚀性 3.防护情况 4.穿过轨道下深度、防护方法 5.穿越轨道位置、股数 6.接头及弯曲处的处理 7.始端备用量 8.终端备用量 9.线间电阻(MΩ) 10.对地电阻(MΩ) 根据以上检查认为

主管工程师 检查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一般项目

3.2.4 光电缆标桩应埋设在光电缆的正上方,连续标桩应埋设在接续点的正上方。安全防护警示牌的埋设应符合相关规

定。标志应面向铁路,字迹清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5 电缆敷设时,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外径的15倍,困难地段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电缆接续点应以一个区段为单位自上行往下行方向顺序编号。光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15倍。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2.6 光缆线路余留的位置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3 电缆线路性能检测 主控项目

3.3.1按表3.3.1进行电缆环阻、对地电阻、对地电阻检测,并填写检测报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用万用表、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测量。

表3.3.1 电缆线路性能检测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电缆型号 项目 环阻 测试人 线间绝缘 测试日期 对地绝缘 直流电阻(欧)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测试仪表 绝缘电阻(兆欧) 3.4 光缆线路性能检测 主控项目

3.4.1 在一个光缆中继段内,每根光纤接续损耗平均值应符合下列指标:

单模光纤 ≤0.08dB (1310nm、1550nm); 多模光纤 ≤0.2dB。 按表3.4.1进行测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用OTDR检测。

表3.4.1 光缆线路性能检测记录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光缆型号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检测方法 检测结果 纤光纤长度(m) 号 1310nm光纤衰减(dB) (dB) 1550nm光纤衰减 Α→Β Β→Α 检测人 Α→Β Β→Α 检测日期 Α→Β Β→Α 3.5 光电缆线路防雷与接地 主控项目

3.5.1 光电缆线路防雷、接地的设置地点、区段、数量、方式和防护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应按表3.5.1填写施工及检测记录。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

表 3.5.1 工程检查证(光电缆防雷与接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 检查日期 使用种类 用 检查及试验结果如下: 1.深度 2.土质 3.埋设地线使用 尺寸形状

引出线焊接情况 4.电气抵抗测试结果 欧姆 5.露出地面部分做何种处理

根据以上检查认为 主管工程师 检查工程师 施工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3.5.2 光电缆外护层(套)不得有破损,接头处应密封良好。单条直埋光缆接续前,最外层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不应低于10 MΩk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外观,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检测对地绝缘电阻。

4 电源检验

4.1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检验

主控项目

4.1.1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容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根据相关技术标准或产品说明书进行检验。

4.1.2 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入指标

电压额定值为AC220V/380V,允许变动范围为-15%~+10%;额定功率定值为50Hz,允许变动范围为±4%。 2 输出指标

电压额定值为AC220V/380V,可调范围为±5%;频率额定值为50Hz;电压精度±1%(稳态),±5%(瞬态);瞬态电压恢复时间不大于50ms,频率精度±1%(内同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用电压表、频率计进行检验。 4.2 蓄电池检验 主控项目

4.2.1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容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文件,根据相关技术标准或产品说明书进行检验。

4.2.2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性能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浮充单体电压为2.23~2.27V; 2 均充单体电压为2.30~2.35V;

3 蓄电池组各单体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不大于20mV;

4 以30I10(A)放电1min,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5 正常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溢出;

6 最大充电电流不大于2.5I10(A)时,蓄电池各项指标应正常。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检。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0%。 检验方法:用电压表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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