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例会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例会每周举行一次,由总裁主持,总监及各部门经理级人员参加。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为:
1.总裁传达董事会、总裁办公室精神。
2.各部门经理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裁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3.由总裁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4.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 与会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五条 各部门经理主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月不得少于2次。
第六条 部门例会主要内容为:
1.听取部门内部各岗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考核措施。
3.传达公司整体工作计划、各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反应员工工作建议。
4.其他需要在部门例会上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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