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查违拆违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二月全市大建设大拆违动员大会以来,郊区在推进查违拆违整治工作中,着眼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个大局,把查违拆违与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民居条件结合起来。以“大拆违”保障和推进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全力以赴维护和加强城乡规划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一)摸清家底,全面调查清理。早在2005年初,郊区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启动近郊的农房普查工作,同时为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农户现有住房进行丈量并拍照、摄像,7个村(居)的农户房屋每户都建立详细的房屋档案资料。今年4月以来,又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排查,深入社区逐村逐户调查,将各类违法建设登记造册,分类统计、汇总后予以上报。截至目前,初步摸底登记2005年4月以来全区共有481户违法建筑及披屋。2009
年大拆违以来,我中心共组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9户1054㎡,帮助拆除违法建筑90户7405.47㎡,动员自拆违法建筑117户8586㎡,合计拆除违法建筑216户,17045.47㎡。
(二)合力查违,建全执法网络体系。首先是成立由区里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查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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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设在我中心,由分管副区长任办公室主任,同时下设综合组、督察组、宣传组、法律指导组、自查自纠组等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各乡镇办、各村(居)、社区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其次是层层部署,层层动员。先后下发了《铜陵市郊区违法建筑治理与长效管理意见》、 、
《铜陵市郊区《铜陵市郊区违法建设发现处置问责制度》查违拆违整治工作方案》、《铜陵市郊区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等,区分管领导还首次与大通镇、桥南办和区行政执法局等责任单位代表签定责任状,做到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第三是强化督察指导。经常性召开查违拆违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部署及有关实施意见、强拆方案等。第四是建立违法建筑档案管理制度。
对查实确属违法建设的建筑户建立包括停建通知、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摄像等详细的卷宗和影像、数据档案。
(三)因地制宜,明确拆违重点。我中心通过建立执法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投诉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对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突出夜间、节假日等薄弱时段的巡查,对重点地段进行蹲点值守,对一旦发现有违法建设苗头的区域即予以重点看守,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一调查、二取证、三劝导、四制止。同时强化“日巡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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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巡查”制度。坚持每天有执法人员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予以制止。还根据地理位置及实际情况,在查违拆违工作中,不搞一刀切,明确查违拆违工作重点,确定调查违法建筑的范围为我区规划用地区域,重点拆除范围为近郊范围内的建成区,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及重点工程建设、政务新区起步区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
(四)惩防并举,注重宣传教育。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努力营造氛围,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铜陵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查 《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处违法建设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及
进行张贴、发放;区宣传部门和我中心联合制定了《铜陵市郊区查违拆违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提前介入,广泛宣传,层层进行动员,深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查违拆违”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告知广大市民,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仅2009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各社区和主要街道悬挂了宣传条幅70余条,张贴通告130余幅,发放《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1500余份,并在《铜郊工作》上开辟了大建设大拆违专栏,在政府网站及OA办公系统内公布最近工作动态,营造了浓厚的查违拆违整治工作舆论氛围。
(五)自查自纠,拆违实现无死角。在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中先行开展违法建设自查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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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区直机关(企业)工委牵头对区直机关(企业)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各乡镇办、南部城区建设(大桥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卫生部门牵头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同时认真执行单位和个人“无违法建设”公开承诺制。对自查无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自查有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在自拆完毕后,要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无违法建设”的公开承诺,区查违办先后发放单位违法建设登记表和单位无违法建设承诺书300份,个人违法建设自查登记表及个人无违法建设承诺书2300份。在做好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的同时,稳步推进自拆、助拆工作。对违建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的,予以免责,不再追究。对隐瞒不报,或者拒绝拆除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按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近年来,我区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以及法制建设不断完善,而相关建房政策研究、规划布局审批、拆迁过渡安置等方面的相对滞后,致使建违与拆违、执法与抗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虽然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但没能从根本上消除违法建设行为,主要表现在:
(一)违建数量多,而执法力量薄弱。目前,我区违法建设可谓面广量大、类型众多。城郊村部分居民因子女婚嫁或为套取拆迁补偿而突击进行违法建房;居民为增加出租房屋收入,在住宅区内进行违法搭建;城区部分老小区以及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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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确有困难的居民,为基本生活所需,在住房院内违法搭建批屋。现区征迁执法中心实际在岗并能从事外勤执法工作人员偏少,且大多为聘用人员,又承担着征迁、市容管理、文明创建等多项繁重的工作,基层虽设立了执法中队,但人员多为兼职,仅能用于突击,无力从事日常执法工作。管理区域宽泛与执法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以致只能疲于应付对举报案件的查处,难以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势必影响管理执法成效。
(二)违建对象广,而规划建设相对滞后。在众多的违法建设中,既有普通居民,也有少数党员干部;既有下岗无业、家境贫困人员,也有收入稳定、生活富裕阶层;既有个私小型企业,也有集体规模企业,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施工建设。特别是近郊村,一有拆迁风声,家家突击违建,群体性违法建设现象十分普遍。城区规划建设滞后,有的农户几代居住在旧房内,居住环境亟待改善,但因用地、规划等限制,无法取得合法建房手续,近郊列入规划区范围后,因建房审批工作冻结多年,不少家庭因儿女婚嫁急需建房或危房改造而得不到及时批准。由于安置工作不到位,一些年迈体弱的拆迁户虽已领取过渡性住房补贴,但因租赁不到合适的住房而违法搭建。如此等等,造成了城区改造与人居环境改善不能完全同步。此外,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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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段商业网点、饮食服务等公共设施不配套,少数单位和个人乘虚而入,纷纷破墙开店,见缝插针乱搭乱建。
(三)违建速度快,经济利益大。许多违建户为掩人耳目,降低被人发现举报的概率,尽快既成事实,逃避城管执法机关的及时制止查处,而突击备料、快速施工。“节假日工程”、“夜间工程”是违法建设形式的主要特点。由于违法建设结构相对简单、建筑材料简易、搭建方式简便,因而多数违法建设即在一个星期天或一个晚上就建造形成,致使查处工作很难做到将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因经济利益驱动较大。一是逃避税费。部分违建户为逃避行政税费而少报多建或不报就建,客观上造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法建设,以致改建、扩建、加层、占道、毁绿,损害公共利益。二是套取补偿。由于拆迁补偿与建筑面积挂钩,以致不少人为企图获得额外拆迁补偿,互相攀比,肆无忌惮突击违建。只要路延伸到哪里,违法建设就建到哪里;房地产开发到哪里,违法建设就热到哪里。这种违法建设往往成本低廉,拆前用于出租,拆时享受补偿,一建一拆给违建当事人带来可观回报。
(四)查处难度大,而整治合力尚未形成。违建户对违法建设的行为和城管执法部门的查处,往往抱着你查你的、我建我的的态度。有的屡拆屡建,甚至查后又建,更有的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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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对城管执法人员谩骂殴打,造成人身伤害,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仅2005年以来,就发生此类大小暴力抗法事件20余起。在三院扩建工程中,以局长为首的4名执法人员被违建户谩骂、殴打,甚至被当众泼了一身的粪便;在查处铜山村违法建设时,2名执法人员被围攻,导致1名队员多处软组织挫伤、下身被踢伤,疼痛无力无法上班,住院治疗10多天;在大通镇的一次查违过程中,1名队员被当事人事后纠集人员围攻,当场打破头,鲜血直流。几年来,执法人员被打伤已屡见不鲜,有时候甚至是在公安人员在旁协助执法的情况下,仍被打伤,暴力抗法事件严重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转,执法环境颇为恶劣。目前,在违法建设的整治上,城管执法机关固然责无旁贷。但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发现、报告、教育、制止、 仅靠城管执法机关单打独斗,查处、执行、
强拆等每个环节,难免势单力薄。以铜山村第2村民组来说,国土部门立案查处了22户违法占地案件,并作出行政处罚,但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受阻,相关职能部门的拆违共识、拆违责任和拆违力度亟待进一步形成、增强和加大,态度要坚决,协同作战,否则难以取得整治成效,也无法巩固整治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利用市城管事权下划的契机,切实组建好城管执法队伍,健全配其编制,理顺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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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坚持重心下移。在征迁执法中心与执法局合署办公的前提下,将执法大队和环卫站作为执法局下属的二级机构,同时在大队切实健全四个基层中队即:大通中队、桥南中队、铜山中队、安铜中队,负责属地内(除近郊主干道两侧)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接受各镇办的领导和区大队的业务指导。
2、强化基层单位法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制教育,严格按法律程序办理相关违法案件,坚决抵制在办案时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和打招呼,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执法。
3、加强部门配合,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区征迁执法中心、国土局、农林水利、建设等单位,都具有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职权,要充分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打击力度,及时掌握违法建设的苗头,及早将违法建设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造成大的损失,增加执法难度。要结合重点工程的施工建设,逐步治理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做到重点工程施工一处,违法建设治理一处。
4、加大规划投入,确保规划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大规划编制的投统筹入,加快南部城区详控规划编制步伐,切实加强城乡规划,防止城乡规划统筹滞后。保持规划编制工作走在前,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详规,自觉维护城乡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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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适时调整政策,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需要。要加快农民集中安置区建设步伐。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集中建立居民点,做到既堵又疏,合理引导居民建房,压缩非法建设空间。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优惠政策,合理解决好部分低收入无房户购买不起商品房与急需购、建房的矛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办法,规范私房建设的行为,做到堵疏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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