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
为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建设需要,针对项目管理施工特点,严格执行JGJ77-20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分标准》来确保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在0.8%0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处罚条例:
1.安全管理
(1)项目部未及时建立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罚项目部负责人200元,安全员100元.
(2)制定好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未认真执行,罚相关部门责任人100元.
(3)项目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计划,罚项目责任人300元.
(4)未制订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罚安全责任人200元.
(5) 场未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罚项目责任人500元.
(6)项目管理人员月度安全责任制考核不及格,一次罚100元.
(7)项目部未制定事故频率控制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目标,罚项目安全责任人100元,安全员50元。
(8)未制定现场责任目标考核管理规定,罚项目负责人100元。
(9)责任目标考核管理规定未认真落实,罚安全科长50元。
(10)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及未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罚项目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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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500元。
(11)项目上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或编制的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处罚专业负责人300元。
(12)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认真落实,罚专业班组负责人100元。
(13)项目施工时,未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针对性不强,交底不全面,罚安全科长一次50元。
(14)安全技术交底承包班组负责人不履行签字手续,一次处罚50元。
(15)未建立定期安全制度,罚安全负责人100元。
(16)项目施工中无安全检查记录,罚安全负责人一次50元。
(17)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且缺乏相应防范措施,罚专业班组负责人100/次。
(18)未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制度,罚安全负责人100元。
(19)新工人入场未经教育先上岗或教育无具体内容,罚项目负责人500元,安全负责人200元,工种负责人200元。
(20)项目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安全知识、技术培训,罚项目负责人200元。
(21)项目各承包班组无班前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及时,无针对性,罚承包班组负责人50元/次;对安全科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履行手续且整改不及时的罚带班长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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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罚项目经理、安全元以及带班长100元/人。
(23)发生工伤事故未按要求调查、分析、处理,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24)现场施工安全标牌、标语等未及时张设的罚安全员50元。
2.脚手架
(1)搭设的各种脚手架未按方案要求进行,罚带班长100元/次。
(2)每10延米立杆基础不平、不实,立杆缺少底座、垫木,缺少扫地杆,及无排水措施,罚带班长200元/次。
(3)搭设高度超过7米以上时,架体与建筑物无拉结或拉结不坚固,罚带班长100元。
(4)每10延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的,处罚带班长50元。
(5)不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带班长100元。
(6)脚手板不满铺、铺设探头板,每处罚带班长30元。
(7)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安全网或网间距绑扎不严密(随施工进度)发现一次罚带班长100元。
(8)施工层未设置超过1.5米高防护栏杆的,发现一次罚带班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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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脚手架搭设前无安全技术交底,罚安全员一次50元,搭设完毕未办理合格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罚生产负责人200元/次。安全技术交底带班长不签字履行手续,一次罚50元。
(10)不按规范要求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只固定一端及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小于24cm的罚带班长50元(随施工层进度)。
(11)钢管立杆采用搭接的发现一次罚带班长10元。
(12)施工层以下每隔10米未用平网或其它措施封闭的,一次罚带班长50元。
(13)脚手架的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合理封闭的发现一处罚带班长50元。
(14)脚手架钢管及扣件不合格就使用的罚带班长100元。
(15)架体上不按要求设置上下走道的罚带班长200元。
(16)未编制卸料平台方案或编制未审批的罚安全负责人100元。
(17)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罚带班长50元。
(18)卸料平台上未挂荷载限定牌的罚带班长30元。
(19)悬挑梁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带班长一处50元。
(20)整体爬升脚手架运行无安全监督部门发的准用证,罚安全负责人500元。
(21)整体爬升脚手架提升或下降无检查验收记录罚安全员每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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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整体爬升脚手架升降时,架体上有超过200kg荷重的一次罚带班长100元。
(23)楼层施工时,随意将杂物堆放在脚手架上的,罚带班长100元/次。
3.基坑支护
(1)基础施工前未编制支护方案或编制的方案针对性不强,罚技术负责人200元。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罚带班长50元。
(3)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罚主管生产负责人100元。
(4)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要求的罚相关负责人100元。
(5)人员上下未设置通道罚带班长50元。
(6)开挖基坑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罚技术负责人200元。
(7)光线不足或者未设置足够照明的罚带班长50元。
4.模板制安
(1)模板工程施工缺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罚技术负责人200元。
(2)现浇砼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书,罚技术负责人200元。
(3)支撑模板材料不符合要求罚材料负责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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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罚木工负责人200元/次。
(5)不按规定设置纵横支撑或立柱间距不符合方案要求的罚木工负责人200元/次。
(6)模板上堆放材料不均匀的罚木工负责人50元/次。
(7)模板堆放不整齐,超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罚木工负责人100元/次。
(8)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设置可靠立足点罚操作人50元/次。
(9)拆除时未设置警戒线或无监护人罚木工负责人50元/次。
(10)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发现一块模板罚木工负责人10元/次。
(11)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审批擅自拆除的罚木工负责人一次200元。
(12)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交底,履行手续的罚木工负责人100元。
(13)砼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的罚木工负责人100元。
(14)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罚架子工负责人100元/次。
5.“三宝”、“四口”、“五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罚10元/次,不系帽带的罚5元/次。
(2)进场安全帽不符合国家标准,罚材料员10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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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场安全网不符合国家标准,罚材料员30元/张。
(4)登高作业,危险之处不系挂安全带,罚操作者一次50元。
(5)进场安全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罚材料员50元/根。
(6)“四口五临边”有一处防护不严密,罚带班长10元/处。
(7)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米)少一道水平防护,罚带班长50元/处。
(8)未经许可,任意仓拆除楼层防护设施的罚违章者100元/次,拆除后不加以恢复的,罚带班长100元/次。
6.施工用电
(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的罚现场电工50元。
(2)未采用TN-S系统供电,罚带班长100元。
(3)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罚现场电工50元。
(4)现场非电工乱接电气设备的罚违章者50元/次。
(5)现场开关箱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罚现场电工一次10元。
(6)配电箱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罚现场电工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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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电箱内无配电标记牌的一次罚现场电工10元。
(8)潮湿作业场所未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罚现场电工100元。
(9)电箱无门、无锁、无防漏雨措施的一处罚现场电工20元。
(10)未按规定要求编制专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罚电气负责人500元。
(11)现场无电工巡视、检修记录或填写不真实,罚现场电工100元。
7.施工升降电梯
(1)地面吊笼出入口未设置防护棚,罚架子工负责人100元。
(2)每层卸料口无防护门,罚架子工负责人100元。
(3)有防护门不使用的罚操作司机50元/次。
(4)司机无证上岗,罚机电班长100元。
(5)每班作业前不按规定试车,罚司机10元。
(6)不按规定交接班或无交接班记录罚司机100元。
(7)升降机运行时若超载一次罚司机100元。
(8)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要求的罚架子工负责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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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的,发现一次罚司机50元。
8.塔吊
(1)“四限位二保险”缺其中之一而运转,罚当班司机20元/次。
(2)司机未持证上岗,指挥无证上岗,罚机电负责人100元。
(3)多塔作业时无碰撞措施或措施不可靠,罚机电负责人100元。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附墙装置安装,罚机电负责人100元。
(5)不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的,罚信号工、司机各50元/次。
(6)不履行交接班手续的,罚操作人员20元/次。
(7)未履行维修、保养制度的,罚机电负责人20元/次。
9.施工机具
(1)各种机械安装后未验收使用的,罚带班长100元。
(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使用的,罚操作者20元。
(3)无人操作时电源不及时关闭的,罚操作者10元。
(4)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罚操作者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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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机械未做保护接零,无漏电保护,罚值班电工50元。
(6)电焊机一次线长度超过或不穿管保护,罚操作者100元。
(7)电焊机无防雨措施和不使用自动开关的罚操作者50元。
(8)气瓶使用或存放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操作者10元。
(9)气瓶无防震圈和防护帽使用的,罚操作者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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