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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综采管理制度汇编

2022-01-2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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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综采面工程管理制度……………..………………1 2、液压泵站管理制度…………………………………5 3、综采机电设备管理制度……………………………7 4、综采工作面设备管理制度…………..…………..10 5、综采设备排查督察制度…………………….…..…11 6、综采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制度…………….………13 7. 综采面机电检修制度………………………………15 8、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处罚细则……………………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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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面工程管理制度

1. 上、下付巷超前支护围行人侧宽度低于0.7m、高度低于1.8m,对综采队罚款50元/处.次。

2. 下付巷巷道高度、宽度必须保证机顺利通过,并保证行人宽度不小于0.7m。若因巷道压力大而没有与时组织二次替棚造成机不能通过,对综采队罚款200元/次。

3. 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对队罚款50元/次,对当班班长罚款20元/次。

4. 工作面下付巷尾巷必须与时回收卸压,上付巷盲巷必须按规定进行封闭。若不与时密闭或长度超过规定罚款50元/次。

5. 前部运输机与机搭接标准:

高度:运输机机头架与机槽子上沿搭接高度不低于300mm。宽度:链轮外缘与机槽子上帮缘垂直。搭接高度、宽度不符合标准,对综采队罚款100元/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款30元/次。

6. 后部运输机与机搭接标准:

高度:过渡支架掩护梁下沿与后部运输机机头架上沿高度不低于400mm。宽度:后部运输机链轮外缘与机上帮链垂直;搭接不符合标准,处罚同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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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运输机30m围起伏过大,对队罚款100元/处,对当班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当班班长和跟班队长罚款30元/次,运输机压死,罚款200元/次。

8. 前、后部运输机机尾距上帮棚腿距离不少于0.7m,否则对综采队罚款100元/次。

9. 后部运输机必须与时清除底槽煤,保证槽子下沿与支架底座完全接触,否则罚款20元/次.节。

10. 当上、下付巷底板松软或有流水时,超前支护和端头支护围单体柱柱根下必须垫木鞋和铁鞋,所替木棚棚腿下垫荆笆或木鞋,否则罚款20元/处。

11. 过渡支架拉架过程中前梁下必须打点柱,边拉架边降柱,拉架后端头支架采高必须满足2.5m,拉架后必须立即升起单体柱,否则罚款100元/架.次。

12. 支架前顶梁严禁放煤,否则罚款200元/处;顶梁头见碴,对队罚款50元/架。支架喷雾必须保证完好,否则罚款30元/处。拉架、放煤过程中必须使用喷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放煤口关不严(挤碴、挤坑木)不与时处理罚款100元/架。

13. 支架直线度、中心距偏差与支架仰、俯角超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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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元/架;背架、倒架、挤架罚款100元/架;侧护错差超限,对队罚款30元/处。

14. 端头支架采高不低于2.5m,中间支架采高2.4m15. 支架明柱长度小于200mm为死架,对当班队长、班长各罚款50元/架,对集体罚款200元/架。

16. 上、下付巷超前支护与端头支护围抬棚必须保证一梁三柱,否则罚款50元/架。抬棚不接顶罚款10元/处,单体柱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否则罚款30元/根。出现空帮、空顶罚款50元/处。单体柱不采用防倒措施罚款20元/根,失效柱罚款20元/根。

17. 支架出现漏液、窜液罚款30元/处。

18. 支架梁端空顶罚款50元/处。端面距超限(采煤机停机位置除外)罚款50元/处。

19. 上、下付巷替棚出现迎山不照,肩口不严,伸蜷腿与旋棚等现象,对当班班长罚款30元/棚。替棚时出现截腿或截梁造成巷道宽度、高度达不到规定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棚,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元/棚。端头、超前支护棚梁下不打抬棚罚款50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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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超前支护柱梁不成直线罚款20元/m。

21. 施工作业对支架各种千斤顶明柱不进行有效防护或随意操作造成支架千斤顶明柱损坏,按明柱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罚款,对责任人罚款20元/根,对支架检修班包架人罚款10元/根。

22. 煤壁片帮不打抬棚支护,缺一个抬棚罚款100元,工作面冒顶一处罚款300元。

23. 料场管理乱罚款50元/次,缺材料材料标志牌罚款10元/个,巷道积水超过规定罚款50元/处,管线吊挂不整齐,巷道卫生差罚款10元/米。

24. 支架各连接部位穿半销,罚款20元/处,无连接罚款50元/处,抬底座油缸不按规定位置支撑罚款10元/根。

25. 巷道出现网兜、漏帮、漏顶,不与时处理的罚款20元/处。

2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液压泵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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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3-5%,且必须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仪,否则对泵站司机罚款30元/次,泵站压力达到25MPa,否则对泵站司机罚款30元/次。

2. 开机前首先检查油量,严禁缺油开机,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 泵头螺丝松动,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 4. 柱塞密封漏液,对责任人罚款20元/处。 5. 各部位管接头密封漏液,对责任人罚款20元/处。 6. 滑块与柱塞锁紧部位螺丝松动,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7. 泵壳、电机、乳化液箱外卫生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20元/处。

8. 因缺油导致轴瓦烧死、连杆断等事故,对集体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9. 井下存放的千斤顶、操作阀必须封闭盖严,防止煤尘侵入阀体,否则罚款50元/次。

10. 新井下的操作阀、千斤顶必须安上防尘堵方可出库,否则对综采车间罚款50元/次。

11. 支架工连接高压胶管时,必须先对进液孔、管子头的煤尘进行冲洗,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2. 乳化液箱的吸液滤芯、回液滤芯、高压滤芯与泵箱必须与时冲洗。发现一次因滤芯不冲洗而造成滤芯堵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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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责任人罚款50元;各种滤芯损坏而不与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支架主进滤网保证每十天更换一次,网烂超过五个孔,对当口支架维护工罚款20元/个。

13. 综采队每月必须对乳化液泵与泵箱蓄能器的压力检查一次,若压力低于标准,必须与时充氮。发现蓄能器不起作用,罚款500元/次。

14. 加强液压泵站修理,修理后经生产科、车间共同验收合格,奖励200元/台。安装工作面奖励500元/套。液压泵站修理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罚款200元/次,对车间主任罚款30元/次。

15. 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16.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综采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 采煤机各部缺油、滚筒缺截齿或损坏截齿齿座,采煤机各部位发现漏油,对检修工罚款30元/处。采煤机在割煤过程中掉滚筒,对集体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 检修采煤机时,无防尘、防护措施打开液压箱,罚款200元/次。

3. 凡是水冷运行设备必须先开水后运行,无冷却水时强行开机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非质量问题电机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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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的,每次对集体罚款1000元,召开分析会追究责任并处罚。

4. 前、后部运输机与机出现断刮板、弯刮板、缺刮板(刮板间距不符合设备要求)现象,对检修工罚款30元/块。

5. 电缆槽缺连接销、螺栓,对检修工罚款20元/个。运输机(机)断链,对集体罚款5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6. 在采煤机割煤过程中因前部运输机提前推移运输机,造成运输机不平不直而损坏、推断齿轨哑铃,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7. 机头、机尾减速器缺油,对集体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液力偶合器充液不平衡,对综采队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8. 采煤机割煤时不用、外喷雾,对采煤机司机罚款50元/次。对采煤机截割部、运输机减速器加油以与检修电器设备时无有效的防尘、防护措施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9. 对机械需加黄油部位必须按规定加油,因缺油造成事故的,对集体罚款200元,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0. 运输机(机)各部螺丝松动或缺少,对责任人罚款20元/条。缺连接板,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

11. 推移运输机时造成销子错口,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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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运输机飘链对集体罚款200元/次。

13. 动力电缆被拉断、挤断,对集体罚款500元/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信号控制与照明电缆被拉断、挤断或破皮,对责任人罚款50元/处。

14. 电机上有浮煤或电机被煤埋住对包机人罚款50元/次。

15. 各种电气设备被泡在水中或无有效防护措施,对包机人罚款50元/台.次。

16. 各种电气设备的按钮、手柄、闭锁不起作用对包机人罚款30元/处。各种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整定符合要求,否则对包机人罚款50元。

17. 综采队严格按有关标准与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实行包机制,认真填写机电设备运行检修记录,发现检修记录填写不规或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18. 设备检修时发现故障隐患,必须与时处理,由于不与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值的10%对综采队进行处罚。

19. 损坏的设备升井后必须与时交设备库或指定地点(千斤顶类交综采车间),否则罚款50元/次。由于不与时上交或保管造成设备或配件丢失的对责任单位按配件或设备原值的20%进行罚款。

20. 更换的坏伸缩梁、放煤千斤顶等易丢失配件必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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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付巷工具室与时集中运走,并例行交接手续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100元/件。

21. 所需配件每月23号以前造计划报生产科。 2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执行。

综采工作面设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设备质量管理,提高综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前部运输机与机搭接要合理,要求运输机链轮中心距机中心板高为600-750mm;链轮外缘与机槽子上帮缘垂直。搭接不合规定标准的,对综采队罚款100元/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款30元/次,队长罚款20元/次。

2. 后部运输机与机搭接高度要求,过渡支架掩护梁下沿与后部运输机机头架上沿高度不低于400mm;宽度要求后部运输机链轮外缘与机上帮链垂直。搭接不合标准的,对综采队罚款100元/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款30元/次,队长罚款20元/次。

3. 工作面要加强涌水的管理,运输机不得拉水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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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链不拉回头煤。否则对综采队罚款200元/次,对当班跟班队长和班长各罚款30元/次,队长罚款20元/次。

4. 机拉移前,要清净机过桥下,两帮与导轨下的浮煤,浮矸与杂物,底板要清平,宽度至少大于机宽度的400mm,否则对综采队罚款100元/次。

5. 工作面后部运输机要安设防化装置,否则对综采队罚款200元/次,对队长罚款50元/次。

6. 机与皮带机尾搭接要符合要求,机机头要安装挡煤板,否则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次。

7. 皮带运输机机尾要有专门的维护人员,要求皮带底下的浮煤与杂物清净,机尾防护罩上无浮煤、杂物,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8. 皮带机尾积水、淤煤要与时疏排和清挖,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20元/次。

9. 水沟要经常清挖,确保水路畅通,否则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次,对各班队长、班长各罚款30元/次。

10. 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修,发现问题与时处理,否则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罚款并追究责任。

11. 本办法适用于各综采队,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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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管理,降低综采设备事故的发生机率,规综采设备管理,确保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综采设备管理排查督查制度:

1. 综采工作面综采设备督查管理工作由综采车间具体实施,生产技术科监督落实。

2. 综采车间每半月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不检查对综采车间罚款200元/次。

3. 综采车间进行综采设备督查时,要对各综采工作面的综采设备的性能良好情况、配件备件情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包机制度的落实情况,设备挂牌管理情况、设备台账的登记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情况、设备的损坏等情况进行全面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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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其中包括平地所有综采设备备用、维修情况的督查,并根据检查的情况进行详细的制表统计后,一式两份报生产科一份,自己存档一份,生产科将每次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系统矿长。

4. 综采车间上报检查报表要实事,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假报检查结果,敷衍了事者,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5. 上报时间要与时,统一要求上报时间为检查后第二天。每迟到一天对综采队车间罚款20元。

6. 综采车间设备督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督察人员要求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7. 各区队要积极配合综采车间的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搪塞或拒绝检查,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责任人员罚款30元/次。

8. 各综采队每5天要对综采设备的电机、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测试,每10天对机械设备检查一次,检查结果报生产科一份,队自存一份,发现问题要与时维修,本队维修不了的,要与时上报生产技术科与其他相关的科室,不负责罚款200元/次。

9. 各区队要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责任到人,并与工资挂钩,制定严格的奖罚管理办法,确保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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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10. 各区队要认真做好综采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着眼于基础工作的落实。

11. 生产技术科要根据综采车间上报督查情况,向各责任单位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12.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综采工作面煤层注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工作面顶板管理,增强煤层黏结性,减少煤层在采、巷修等作业过程中的顶板冒落机率,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确保综采工作面安全正常回采,特制定如下煤层注水管理办法:

1. 综采工作面煤层必须逢采必注,不住不采,每班工作面保证3个以上孔同时注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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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罚款100元/次。

2. 注水孔要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布置:(1)、煤层h≥6m时,注水孔呈三花眼布置,上孔布置于煤壁顶梁处,孔深不小于6m,仰角不小于30º;下孔布置于煤壁距顶梁0.3m处,孔深不小于5m,仰角15 º -20 º;孔间距均为4m-6m。(2)、煤层3m3. 注水孔采用风动钻机施工,钻头直径φ42mm。

4. 封孔采用直径φ42mm、长度1m-1.6m的水力膨胀式封孔器,封孔深度不小于1.5m,确保封孔质量。

5. 巷道在扩修作业前必须至少提前三天进行注水,保证在扩修作业开始时注水点始终超前作业点不少于5m,以充分湿润并锈结煤体,严格做到不注不扩。

6. 注水孔沿扩修巷道断面轮廓线布置,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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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不少于3个,排距不大于3m,单孔孔深不小于3m,注水孔垂直于巷道断面轮廓线向扩修前进方向倾斜不小于60°。

7. 扩修注水时,封孔采用直径φ42mm、长度1m-1.6m的水力膨胀式封孔器,封孔深度不小于1.0m,确保封孔质量。

8. 十字头扩修应采用多孔少注方法进行注水,注水孔间距不少于2m,终孔间距不大于5m,湿润媒体不少于巷道轮廓线外2m。

9. 注水量以作业地点煤层充分湿润或相邻孔出水为原则,并超前工作面煤墙不少于2m。

10. 各作业场所要提前备齐注水设备,注水系统良好,并严要求注水。

11. 注水压力不超过地层压力而高于煤层的瓦斯压力,一般单孔注水压力为2.5MPa-5MPa。

12. 各综采队每班作业前,要认真做好煤层注水工作,如发现不注或注水效果不佳时,将现场要求整改,且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次,对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30元/次,注水孔深度不够5m,每孔罚款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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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注水过程中出现大的片帮、冒顶时应立即停止注水,进行处理

14. 注水过程中,注水工必须随时观察注水压力、流量,不得离开注水位置进行其它工作。

15. 综采队要派专人负责注水工作,严格注水标准,不得敷衍了事,消极工作。

16. 综采队要严格注水验收制度,生产技术科不定期巡回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责任单位与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17.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综采面机电检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综采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管理与维护,降低在生产过程中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机率,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影响时间,规综采机电设备管理,确保生产工作面正常安全回采,达到高产、高效,特制定如下机电检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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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煤系统各综采工作面定于每天8点班接班后至11:00点、4点班接班后至5:00点、0点班接班后至1:00点为正常检修时间,在此期间必须对该工作面的机电设备拉网式检修、排查一遍,在其他时间检修设备时必须向生产技术科请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2. 检修容:(1)乳化液泵站的电机温度绝缘是否正常、压力测试、溶液配比浓度是否达到标准、液压管路是否有漏液现象、过滤网清理等。(2)设备列车上的组合开关、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移动变电站检修、排查等。(3)支架的液压管路、油缸是否漏液;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各种密封、过滤网清理等。(4)运输机的槽子连接、链条、前后链轮轴组等各部位磨损情况排查;运输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电机、减速器齿轮是否打油,有无发热等异常情况排查。(5)机的槽子、链条、刮板前后链轮轴组磨损情况排查;机是否缺刮板,刮板固定是否完好;减速器、破碎机是否该加油,推移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破碎装置的高度是否符合规定;电机有无发热、绝缘测试等异常情况排查。(6)采煤机前后滚筒上的截齿更换;各种轴承是否打油;密封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情况;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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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检修排查;电机发热、绝缘是否排查测试;控制箱的各种控制按钮是否灵敏可靠;电缆卡是否完好等情况的排查。(7)工作面的风水管路是否有漏风(水)等,压力是否达到生产需要标准;语音装置、照明装置是否完好;各种控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等。(8)皮带电机减速器检修,前后滚筒、托辊与皮带是否有跑偏情况排查等。(9)下付巷各种语音装置和控制装置检修是否灵敏可靠等情况的排查。

3. 每月各队机电队长负责设备包机情况统计,不得随意更换包机人,否则对该队罚款300元。

4. 包机人必须对所包设备负责,有问题与时处理,不能处理的与时汇报,否则发现包机人对包机设备有问题不处理或不汇报的给予处罚。

5. 包机人每班对所包设备不少于三次巡查,有异常情况与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否则每缺一次对包机人罚款10元。

6. 在生产过程中凡因检修不到位或因检修人员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影响生产的,对该队罚款300元,机电队长罚款30元,对责任人罚款30元。

7. 工作面所有坏设备、配件、单体柱等与时运出工作面,不能与时运走的设备必须码放整齐、做好交接记录。各种配件必须以旧换新,否则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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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罚款300元,对材料员罚款30元。

8.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后必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填写真实,发现在检修过后没填写或填写不真实,对机电队长罚款10元/次,对责任人罚款10元/次。

9. 以上制度有生产技术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

采煤系统质量标准化处罚细则 一、 罚款300元

1. 支架由于管理不善,上窜下滑造成脱齿/次。

2. 工作面大碴不处理,硬拉损坏设备/次(碴长*宽400*400)。

3. 斜坡放飞车/次。 4. 大巷扒、蹬、跳/次。

5. 携带点火物品、烟草入井/次。 6. 工作面瓦斯超限(1.5%以上,时间1分钟以上或局部瓦斯聚集CH4≥2%、体积≥0.5m3)/次。

7. 违章放炮或未按规定处理瞎炮/次。 8. 采煤工作面回流瓦斯经常处于超限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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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继续组织生产/次。

9. 迟报事故超过30分钟,隐瞒重大安全隐患/次。

10. 不按规定期限整改重点监控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次。

11. 井下电气焊作业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次。

12. 防治瓦斯、水害、顶板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次。

13. 破坏安全设施/次。 二、 罚款200元

1. 发生冒顶/架或上、下付巷冒顶堵塞风流/处。

2. 瓦斯超限作业/次。

3. 输送机打单体柱或千斤顶造成事故/次(设备事故)。

4. 压死刮板输送机、皮带或片帮、冒顶时不闭锁造成事故恶化/次。

5. 工作面煤壁片帮孔、顶超过作业规定,采空区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且大于10㎡未采取措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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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次。

7. 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过老巷、老空、断层、破碎带、托伪顶与复合顶开采,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或补充修改作业规程,以与措施不落实/次。

8. 巷道扩修、回收不采取注水措施/次。

9. 巷道扩修不采取措施保护电缆/次。 10. 斜坡不按“三固定四保险”作业/次。 11. 斜坡运输超挂车辆/次。 12. 绞车坡行车行人/次。

13. 私自打掉风门或揭开密闭/次。 14.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没有建立台帐/次。

15. 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不在现场交接班/次。

16. 不落实带班、跟班制度/次。 三、 罚款100元

1. 主机打坑木、单体柱或坑木、单体柱戗主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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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墙放煤或不跟机拉架,盲目跑主机造成片帮/次。

3. 粱头见碴(煤厚4m以上)/架。 4. 有大碴(400*400mm)不处理而硬拉者/次。

5. 无跟班队长现场跟班或无指派专人负责/班。

6. 背架/处。

7. 采高过低不过主机/架。

8. 升柱、站腿其他人为因素导致排水管损坏、堵塞、跑水/次。

9. 采煤机滚筒超出上付巷下帮、下付巷上帮/次。

10. 前部输送机机头、机尾以外顺槽6m杂物或金属物件未与时挪开/件。

11. 皮带巷跑水/次。 12. 扩顺山棚处水进机/次。

13. 前后部输送机机头下滑到机中心线/次。

14. 工作面与顺山棚没注水/次。 15. 每班没有执行初撑力工程交接/次。 16. 采煤工作面中排巷解顶放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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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采面舍帮悬顶超过规定(2*5㎡)不与时处理强行生产/次。

18. 特殊工作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次。

19. 工作面开清水液压泵/次。 20. 采面有水无人管理或管理部到位/次。

21. 工作面采放煤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次。

22. 炸药、雷管、放炮器、炸药箱、雷管箱、放炮线等爆破物品、器材管理和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次。

23. 吊挂物体时将支架作为承力点时,对受力支架未按规定进行加固的/次。

24. 接地保护、保护接地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次。

25. 井下电缆、管线敷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次。

26. 小绞车安装不符合规定的/次。 27. 超高、超宽运送物料的/次。 28. 超员乘坐运人装置的/次。 29. 新工人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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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次。

30.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的/次。

3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上岗的/次。

四、 罚款50元

1. 绞车安装不牢或缺点杆/根。

2. 支护单人操作无人监护或不敲帮问顶,活煤、活碴不与时处理/次。

3. 端头大托子支柱缺少/根。 4. 弯输送机子长度不够20m/次。 5. 超前替棚不够6m/米。

6. 无安全出口或长度、高度不够、不畅通/次。

7. 不带便携仪或不按规定悬挂/次。 8. 沉淀池淤泥满无人清挖/次。 9. 料场码放混乱,卫生不合格/处。 10. 井下岗位工脱岗、睡岗/次。 11. 跟班队长(班长)无故晚下井、早上井或不按要求汇报/次。

12. 采面机头与顺槽搭接低于3公寸或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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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托子高度低于8公寸/次。

13. π型钢工作面在相邻场以采放平行作业/次。

14. 利用皮带、输送机子输送机运设备与其他材料(有措施除外)/次。

15. 采面运输巷输送机子机尾肓巷躲人/人.次。

16. 采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超过2公寸)/次.处。

17. 采面煤墙不成直线或坡度不一致/次。 18. 舍帮煤放不净(无特殊原因)/次。 19. 采面输送机子出现飘链/次.处。 20. 采面不执行煤壁浅孔动压注水(无原因)/次。

21. 采面有底煤时不与时落巷/m。 22. 工作面与超前支护单体液压支柱未采取防倒柱措施的/次。

23. 工作面两巷高度不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工作面超前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超前20m巷道高度低1.6m(综采工作面低于1.8m),超前20m以外低于1.8m/次。

24. 采煤工作面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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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支柱/次。

25. 工作面缺柱、提前摘柱、空载支柱、柱爪卡入π型钢梁边槽/次。

26. 采面上、下尾巷长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次。

27. 工作面使用失效支柱,支柱超高使用,连续三棚与以上支架旋钮,连须三根支柱迎山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次。

28. 作业规程未定期复查/次。

29. 采面机头、机尾平梁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次。

30. 采面移输送机时摘中排柱连续超过15m/次。

31. 采煤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煤体注水/次。

32. 使用不合格乳化液,乳化液浓度和泵站压力不够,无乳化液浓度测量仪、压力表的/次。

33. 违反规定在大巷推车/次。 34. 违犯规定坐电机车头的/次。 35. 用竹笆或其他物品堵塞风筒出口的/次。

36. 未按规定携带便携仪或悬挂位置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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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要求的/次。

37. 入井验身制度不落实、喝酒入井者、不佩带自救器入井者、穿化纤衣服下井的/次。

38. 一般工种未取得《一般工种安全工作》上岗的;

39. 斜坡运输不使用防脱销插销/次.辆 五、 罚款30元

1. 天窗不能放煤或放煤后不关天窗/架。 2. 下顺山棚下帮缺抬棚与顺山棚出现漏帮、漏顶/次。

3. 下顺山棚上帮柱没有防倒柱措施。 4. 违章指挥/次(个人)。 5. 部里检查时,不配合/人次。 6. 井下安乐窝/个。

7. 开分析会不到场的责任人/人次。 8. 采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标准(每次1MPa加罚10元)/次。

9. 采面下尾巷长度超过3m以上/次。 10. 采面放炮以后不按规程规定处理安全隐患就强行生产/次。

11. 采面放炮不执行卡口放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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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采面运输设备没有压(戗)柱或不合格/次。

13. 采面坏槽子没有与时更换/处。 14. 液压泵站泵箱不用过滤网或不卫生/次。

15. 采面使用单体柱支输送机子/次。 六、 罚款20元

1. 上、下顺山棚缺柱或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根。

2. 采高超高1.8m以上(综采1.9m)/架。 3. 6m大托子以外顺山棚梁断/根。 4. 切巷输送机挡矸栅栏(坡度大于15°)打设不合格/处。

5. 工作面架窝流水不收集/次。 6. 梁端冒落高度与断面距超限/架。 7. 采面液压泵站压力表不回零/次。 8. 采面舍帮挡门不严窜矸严重/次。 9. 采面移输送机子摘柱超过15m以上/棚。 10. 采面棚梁发现单体柱无支撑/棚。 11. 采面机头支柱不站通枝/次。 12. 采面上下付巷替棚不符合以下要求: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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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距合适不歪不旋;②支柱齐全有力迎山适当;③坑木开口架成亲口对子棚;④打顶挡帮良好;⑤补打合格超前支护;⑥浮煤清至输送机子底槽平。

13. 不与时清挖沉淀池/次。 14. 皮带跑偏/处。

15. 不带便携仪或不按规定悬挂/次。 七、 罚款10元

1. 注水眼不合格或缺少/眼(三架一眼6m深)。

2. 两巷粪便/处。

3. 工作面用编织袋吊捆物件/处。 4. 舍帮提前摘柱/根。 5. 出现单摆棚/棚。

6. 上、下顺槽备用或失效槽子乱扔乱放不整齐/节。

7. 采面发现不合格支柱(含空载柱)/柱。 8. 采面发现失效π型钢/根。

9. 支柱出现连续3棚以上迎山不照/柱。 10. 采面棚梁出现连续3棚以上旋棚/棚。 11. 煤墙注水眼数量、深度、角度、间距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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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水压力达不到要求/眼。

12. 采面支柱初撑力出现零现象/柱。 13. 液压支架中心距超过规定/处。 八、 罚款5元

1. 巷道卫生不合格/米。

2. 坑木、椽子、荆笆乱放/根(块)。 3. 棚口离合错位、搭接不严/棚。 4. 顺山棚扩后高度不够/棚。 5. 电缆不悬挂或不合格/米。

6. 单体柱柱芯升过(超高使用)与单体柱三用阀乱扔乱放/柱、阀。

7. 迎山不照、蜷腿与旋棚严重/棚。 8. 工作面上、下超前支护(20m以)高度不够1.8m/m。

9. 采面上、下付巷超前支护不合格(缺失、不背实、不连续与支柱迎山不照)/米.处。

10. 采面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根。 11. 放炮以后落柱不与时升柱而连续放炮/柱。

12. 采面主付梁间距超限0.1m/棚。 13. 采面煤墙片帮0.2m以上不处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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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液压系统漏液/处。

15. 上、下顺槽工字钢、U型钢乱扔乱放/根。

16. 上、下付巷替棚长度不够/米。 17. 中排巷不正确使用防倒绳/棚(±15°以上)。

18. 采面漏顶/棚。

19. 工作面二次放顶连续超过3棚/棚。 20. 注射枪乱扔乱放/个。 九、 属下列情况之一罚款2元: 1. 采面采高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特殊情况除外)/棚。

2. 采面有水或底软不穿鞋/柱。

3. 采面推进度不够(舍帮梁牙超过2个)/棚。

4. 采面支柱手把、三用阀不规/柱。 5. 采煤工作面出现密集棚(10棚之有4棚棚距小于0.4米)/棚。

6. 下付巷输送机子不按规定安装档煤板/块。

十、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制度分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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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另对责任人罚款30-50元。 1. 顺山棚替棚时冒顶罚款50元。 2. 瓦斯超限作业,罚款50元。 3. 工作面冒顶(堵人、堵风加倍)罚款50元。

4. 现场布置工作不落实罚款30元。 5. 跟班队长、班长脱岗罚款30元。 6. 工作面出现不合格品,罚款30元。 7. 现场布置工作落实不到位罚款30元。 8. 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不考试学习或手续不全,而开工生产,罚款30元(对队长、技术员)。

9. 班组长以与工程验收员不负责任造成采面出现安全与工隐患,罚款30元。 说明:

1. 本管理办法未涉与到的安全质量管理处罚参照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 到整改时间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技术管理制度

1. 科、队技术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坚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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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联系实践、技术管理同现场实际相结合。编制作业规程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详细、完善、具体、能够有效指导安全生产。

2. 工作面投产以前,技术员根据采面地质说明书与采面现场实际情况认真编写采面作业规程,并严格按“十个环节”进行管理。作业规程必须在试采前3天下发到各部门,否则对技术员罚款50元/次。

3. 专项措施编制前,科、队技术员与队长必须先到现场了解情况,制定处理办法,然后队技术员编写,科主管技术员把关后,再会审,专项安全措施必须在施工前3天下发到各部门,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措施。

4. 技术员必须根据地质月预报与采面现成实际情况、巷道失修情况,按科分管技术员安排,认真制订工作面遇老空、老巷、过地质构造带与其他特殊情况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扩修安全技术措施,保证采面生产与巷修安全,无措施施工(含没有制订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次,对技术员罚款30元/次。已制定措施贯彻不到位、发放不与时、漏项、出现文字图表错误、用语不规、影响施工罚技术员10元/次.项。

5. 作业规程、专项措施必须认真贯彻,并有贯彻记录和贯彻签名,凡不不参加学习严禁下井,每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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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学习措施下井,每次对技术员罚5元,下井职工按违章论处,班组长违犯规定对责任人,加倍处罚。

6. 建立技术工作自觉联系制度,保证采煤工作面出现特殊问题和特殊扩修巷道能够与时制订专项措施,否则罚款5元/次。

7. 作业规程和专项措施,必须严格按矿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制订与会签,技术员要签名,队长要签署意见并参加会签,会签以前技术员必须首先作好施工平面图、剖面图,影响会签按交给任务完不成执行罚款。

8. 作业规程与措施,每月职工会必须贯彻学习,并有记录可查,否则罚款20元/次。

9. 技术员必须认真搞好地质预报、回采总结等技术管理,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否则罚款5元/次。

10. 工作面在结束回收前3天必须制定出工作面末采结束回收安全技术措施,下发到各部门,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11. 技术员应认真在队有关领导协助下搞好区队职工培训,编制培训计划,培训每一课时有具体容,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登记、总结,否则罚款20元/次。

12. 技术人员应经常向队领导提供技术资料,汇报工作面有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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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科、队技术员必须认真做好各队技术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技术资料或图纸严禁乱仍乱放,严防丢失,主管技术员对结束采面技术资料要注意收藏与存档。

14. 主管技术员每5天要上一次图纸,每半月要给系统领导填图一次,不按时上图或上图错误罚款2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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