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位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赁10年,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付款方式为年结,每年月日交清。
三、租赁期合同内年租金不变。
四、甲方租赁面积(本场围墙以内包括围墙及所有的厂房、所有的房间)。
五、合同期内合同面积以内厂房及设备归乙方使用,除现有的树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赁面积内另行他用。
六、保证电水供应。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厂房设施因自然老化损坏、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生产可终止合同,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责任及赔偿。厂房如损坏,乙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维修。合同期满对厂房的正常损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责任。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付违约金2万元,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九、有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另如有行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甲方的设施及场地面积归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设备及养殖物归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双方及证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证人:
乙方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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