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卷 第6期JournalofHigherEducationVol.23 No.6
社会捐赠在我国高教成本分担中的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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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东军,张美凤,俞锋华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浙江杭州310027)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以后,社会捐赠在我国高教成本中分担的比例呈现出逐年递增之势,已成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拓宽集资办学渠道,解
决经费短缺的难题,我国的一些高校相继成立了教育基金会、董事会等。目前,它们已成为我国高校社会捐赠的有效管理机构。
关键词: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社会捐赠中图分类号:G467.22;G51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203(2002)0620050203
Onfunctionofsocialdonationtocostsharingofhighereducation
MENGDong2jun,ZHANGMei2feng,YUFeng2hua
(PresidentOffice,ZhejiangUniversity,Hangzhou310027,China)
Abstract:Socialdonationbecomesanimportantpartwithitsincreasingproportioninhighereduca2tioncostsharingafternineteennineties.Tobroadenthechannelsofrunningschoolandsolvethefinancialproblem,educationfoundationanddirectoratehavebeensetupinsomeuniversities.Theyaretheeffec2tiveadministrationinstitutionsatpresent.
Keywords:highereducation;costsharing;socialdonation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主体由四个方面组成:第一,
政府;第二,学生家长和学生;第三,高校;第四,社会捐赠即来自个人和机构对高校的捐助。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高等教育出现了世界性财政危机,各国对承担高等教育费用的愿望和能力减弱。1994—2000年,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依次为2.52%、2.46%、2.44%、2.49%、2.55%、2.79%、2.87%。虽然政府教育投入总量继
用逐渐减弱,多元化、多渠道分担高教成本已成为高
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其中社会捐赠在高教成本中分担的比例呈现出逐年递增之势,已成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捐赠在高教成本分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社会捐赠在高校费用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美国一些名校接受的捐赠与捐赠基金投资收入,已有相当规模。1998年预算年度,名列前三的哈佛大学、得州大学和耶鲁大学的基金规模分别达到130亿、77亿、66亿美元,[1]2001年哈佛大学的捐赠基金已累计达182.59亿美元。麻省理工学院(MIT)预算收入中的政府拨款收
续增加,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和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与此同时,其他成本分担主体所占的比例在逐步增长。尽管政府仍是最大的投资者,但在高教成本分担中的比例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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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207226
),男,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科员,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张美凤(1955—),女,浙江杭作者简介:孟东军(1973—
),男,浙江东阳人,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对外联络州人,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俞锋华(1969—
办公室主任,从事教育经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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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赠在我国高教成本分担中的现状分析
入,由20世纪80年代的60%左右,降至2000年的40%,预计在今后10年中将继续减少,而捐赠投资
高校相继成立了基金会、董事会等。我国高校社会捐赠的主要来源包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和个人的捐赠。捐赠种类有现金、支票、汇票、股票、证券、债券、图书、资料、设备、房产、遗产、财产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和物品等。捐赠主要用于支持高校建造、修缮、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扶持重点课程、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职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资助贫困学生,或支持、投入与学校教育事业有关的其他项目。
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为例,这三所高校都较早地成立了教育基金会。截至2001年底,清华大学基金会累计收入人民币4.9823亿元,其中留本基金为人民币3.0280亿元,非留本基金为人民币1.5399亿元,基金增值收入为人民币4144万元。留本基金中,非专项留本基金为人民币860万元(由理事会决定资助用途),专项留本基金为人民币8667万元,清华大学发展基金为人民币2.0753亿
收入,则相应地由20%增至40%。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的经费来源多为社会捐赠。社会捐赠已经成为一些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
一、社会捐赠在我国高校的现状
1.外部环境
我国有着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捐资助学、兴办教育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历史上一些富贾捐资建校、兴校的例子,不胜枚举。在20世纪初,我国的一部分高校和教育经费就是由民族资本家、私营业主中的一些热心教育人士捐赠的。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的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大量兴起,金融体制日趋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为我国高等教育社会捐赠提供了充分的社会条件。1993年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并且,这一相关内容在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也明
元。其中2001年全年累计收入人民币2.5970亿元,包括留本基金人民币2.2554亿元,非留本基金人民币2579万元,基金增值收入人民币837万元。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在1998—2001年期间共计收到社会捐赠约6.5亿元人民币。目前基金会管理的可运作的资金大约为3亿元人民币,平均每年产生利息约500万元人民币,基金规模与清华大学相当。浙江大学竺可桢教育基金会在最近4年来共计收到社会捐赠约3亿元人民币。其中,捐赠建造建筑物的资金合计达到1.1亿元人民币。截止2001年底,浙江大学基金会通过基金本金运作的收益已达3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学校各项事业支出达250万元人民币。另外,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也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和研究,社会捐赠已为高校建设、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确指出“,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并且“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高等教育投入”。在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涌现出了一批为高等教育慷慨解囊、捐资助学的人物和企业。其中香港的一批爱国实业家,如包玉刚、邵逸夫、曾宪梓、霍英东、汤永谦、曹光彪等,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一些国内外的优秀企业也在高校设立基金,为支持高校发展、培养人才捐资捐物。所有这些,都为我国大学建立社会捐赠机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内部情况
二、吸引社会捐赠的条件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作为我国的一流大学,在吸引社会捐赠方面有它们的优势,诸如悠久的校史、优良的校风、与政府良好的关系、规范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积极主动的劝募工作等等。它们在接受、管理和监督社会捐赠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社会捐赠、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的良性循环。其接受社会捐赠数额之大,一般高校只能望其项背。高校在吸引社会捐赠方面不但要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就大多数高校来说,更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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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海内外一些团体和友好人士对高等院校的理解和支持越来越多。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拓宽集资办学渠道,解决经费短缺的难题,我国的一些高校也开始重视社会捐赠在高校成本分担中的作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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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捐赠在我国高教成本分担中的现状分析
(1)高校领导重视。高校领导应成为争取社会
捐赠的主力军,对社会捐赠的认识要有前瞻性。校长要亲自出马,发挥高校领导人社会关系广,接触层次高的优势,以争取到较大数额的捐赠。
(2)在全校师生中开展“知校、爱校、荣校”的主题教育。从学校领导到师生员工都要重视联络社会各界,做好校友工作,利用校友对母校的感情和社会对教育的认知、理解,接受校友的各种捐赠。做好校友工作,要从在校生做起,要让他们了解学校、热爱学校、以学校为荣,通过校友会团结更多的校友,形成为母校的发展出资出力的传统或文化。
(3)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发展,积极进行劝募活动。比如,建立网站,加强海内外联络,利用网络技术简化捐赠程序,维护可持续捐赠系统,并宣传捐赠事迹等。
(4)积极引进海外捐赠。美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有良好的捐赠传统和较完善的捐赠机制,学校应积极与当地的校友、华侨、知名实业家和社会名流联络,拓展海外捐赠渠道,争取巨额资助。
(5)建设完善的组织机构,规范的运作机制。建立合理合法的机构,配备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专心投入、有始有终”,形成对捐赠意向的追踪、落实、完成和监督的“一条龙”管理。
定的效果,但目前仍显得过于单调和乏力,无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向高校捐赠的积极性。为此,高校基金会和董事会管理者设计了更多、更新的激励方式。如清华、北大聘请大额的捐赠者为基金会理事单位、理事,使他们可以参加学校重大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实施情况等,增加了对捐赠者的吸引力。
(2)让捐赠者放心。高校基金会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高校基金会和董事会积极主动地为捐赠者设计各种捐赠方式、途径、用途,供捐赠者选择。捐赠方式、捐赠种类量身定做、推陈出新,可以满足捐赠者的不同要求;捐赠途径规范、简单,基金财务运作过程清晰明了;捐赠用途具体、明确;捐赠管理监督机制规范、严格。有了基金会和董事会热情周到的工作,可以让捐赠者放心。
(3)让捐赠者有信心。学校通过规范、合理的管理,使捐赠的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让捐赠者赢得声誉,这样既可以增强捐赠者的信心,更加激励捐赠者的积极性,又能使高校不断得到捐赠。
社会捐赠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虽然它已成为弥补我国政府教育投入不足的重要途径之一,但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不高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加之人们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社会捐赠制度还不太完善。如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规定,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但在有关捐赠免税制度中,只有对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和红十字会的捐赠才准予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而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捐赠则没有相关规定。而且,高校社会捐赠活动的开展也不是很广泛,形式比较单一,校友捐赠率比较低。所以,就高校自身来说,扩大宣传、主动出击是争取社会捐赠所必须采取的积极举措;对国家来说,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完善纳税、制定法律是当务之急。此外,社会捐赠具有临时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很难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这就更要求我们对社会捐赠活动及其管理工作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实践,使社会捐赠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发挥稳定的、高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高洪山,美国大学如何筹措办学资金[J],国际人才交
三、对社会捐赠的有效管理
吸引社会捐赠必须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有效的
运作机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1000余所普通高校中,约有100多所高校先后成立了董事会,其中有20多所属于私立大学,大部分的高校成立了教育基金会。尽管与国外大学的基金会和董事会相比,国内高校的基金会和董事会制度还不够完善,但是,它们已经成为我国高校社会捐赠的主要管理机构。
目前,高校基金会和董事会规范的运作,有效地管理着社会捐赠,已经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1)让捐赠者动心。我国高校在吸引社会各界的捐资时,大多采取给捐赠企业或人以相应的荣誉的办法,如以捐赠企业或人的名字命名校内的某项建筑、机构或某种奖学金等,或者给予捐赠人相应的名誉,如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荣誉称号,或者颁发教育贡献奖等。这几种鼓励手段虽然已经取得了一
流,2000.
(本文责任编辑 许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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