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的问题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樊孝贵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农业的兴起,农村土地已开始流动;农民在走向市场过程中也迫切要求土地使用权合理流动。这就需要我们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更加有利于促进承包土地合理流动的新机制,如何正确引导、规范农民的土地转让、租赁和买卖行为已成为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问题。现结合安徽省滁州市的调查情况,谈以下几点看法。一、当前土地使用现状及调整原则。土地一向是广大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十多年来,滁州市始终坚持土地“大稳定、小调整”,农业未出现大的波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就必须对土地这个最重要资源进行优化配置。让土地适当流转起来,进行适当调整,以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潜能第一,这是人口流动的需要。由于农村人口生老病死,婚丧嫁娶,迁移流动,致使有的户人口多却无地可耕,有的户地多却无人去种有的弃耕抛荒另谋他业。第二,是加快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目前滁州市已转移劳力53万人,占劳力总数30%,而今尚有50多万剩余劳力待转移出去。随着市场农业的发展,将有大批从事二三产业或进镇务工经商,这势必涉及到土地的有偿转让、租赁、拍卖等现实问题。第三,是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要使农业生产有新的突破,就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土地集中连片经营,建设专业化基地,以提高农业生产率。因此,要发展市场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必须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出租、转让、继承制度,以实现土地的商品价值,使其进入要素市场。但在土地流转中应注意坚持以下几条原则:l、坚持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原则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调整土地使用权,决不是所谓“归大堆”、“搞平调”而是在土地承包制长期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干万不能给群众造成“政策又要变了”的印象。2、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土地流转是在农民10周浩之自发、自愿、自觉接受的前提下进行的而不是政府干预、强迫命令和长官意志。不能随意去征农民耕地,或以权力占用耕地,进行转租。对外承包要宣传群众、说服群众,因势利导,变政府意愿为群众要求。3、坚持土地合作权有偿转让的原则不能搞无偿调拨。目前滁州市已经出现的转包、租赁等几种形式均采取有偿转让的办法,效果很好受到广大群众和新承包者的欢迎。4、坚持先行实验、逐步推开的原则土地有偿转让要因地制宜,以村或以队为单位先抓好试点,还可结合小康示范村、高效农业整体规划进行,要注意不影响生产、不影响农村工作和农民积极性,切不可一哄而起,全面铺开。二、目前可供选择的几种模式。经过儿年的实践,滁州市广大群众结合本地实际,创造出几种便于操作的做法,在省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1、反租倒包。在滁州市南谁区大王乡首创。该乡种植蔺草已有02多年历史,但由于长期分散经营产量难确定、质量难保证以致产业结构调整迈不开步子。为发展蔺草生产,该乡于1991年成立了蔺草公司,重点选择了交通便利、水利条件较好的2000亩农田,由点到面地推行了“反租倒包”改革。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以每亩每年支付给农民180元的租金,向农民反租承包田,取得土地使用权,再倒包给有技术特长的种草能手由公司付给承包农户每亩496元的劳务费。承包户按蔺草公司的要求统一选种、统一育苗、统一田管、统一收割交售、统一结算,多收有奖。这种方式值得在发展某一专项生产上借鉴和推广。2、租赁。这一做法在全椒县武岗镇较为典型。该镇对调整出来种植高效作物的农田,由村统一有偿向农民租回优先包给原承包户经营;如果原承包户不愿包再租给新承包户和外来户,每亩收取新承包户106一20。元承包费,其中返还给原承。包户04元左右通过这种方法武岗镇已发展蔬菜大棚05亩、精养鱼池045亩丝瓜络种植上,、、干亩较好地实现了种养区域化生产基地化品种优质叱、经营集约化的商品生产格局。3、两田制”或。三田制”。比较典垫的是凤阳县官沟乡和嘉山县的柳巷乡。他们均以村为单位,将耕地分为承包田、经济田和机动田三种类型其比例分别占85%、01%和5%。承包田交农户承包由农户自由种植并可自愿有偿转让;经济田实行招标承包要求在乡村两级统一规划指导下发展“高优”经济作物;机动田留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或兴办乡镇企业占地补偿对暂未使用的机动田,由乡村按年度承包给种田能手或科技示范户,临时用作科技示范田。这种“两田”或“三田”分离的办法,把耕地变成了可流动的生产要素,使农业生产规模瞬营成为可能。4、“四荒地”长期租赁拍卖“四荒地”指在较偏僻农村一些尚未得到很好开发利用的荒山、荒坡、荒水、荒滩。嘉山县自来桥一林业大户几年前承包荒山1000亩,使用权05年不变,而今,山林成荫该户农民也成了远近闻名的林业大王。天长市牧马湖、嘉山县女山湖周围乡镇,将沿湖低洼抒区改造为精养鱼池,然后租赁给养殖能手,进行集中综合养殖。这四种主要模式的出现,给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市场发育打开了通道。三、土地使用制度如何走向规范化。目前,在农村土地承包租赁过程中,不少地方发包主体不明确,承租双方责任不清,有的合同过于简单,有的甚至连合同也没有。为了使土地转让顺利进行,有必要将土地合作权转让规范化。。合同要规范化行政或土地管理部门可通过颁发《土地证》的方式,确保承包使用权30年不变如发生使用权转让,则一定要签订合同。合同中,首先发合同要经过法律公证同时,合同上要农业和农村的问题明确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要、求承包承租方必须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租赁费和土地应予承担的费用;发包方应通过合同方式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参与生产的全程服务。对土地隐形市场要加以引导和管理。滁州市农村已出现一些农民之间私下土地交易,这容易带来一系列纠纷如界限不清、转包时无人作证、土地负担不明等有必要通过村或乡一级政府,或土地理事会等中介组织进行土地有偿转包、租赁,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户籍管理问题。现行户籍制度,已明显不适应甚至限制了农业开发、劳动力转移及小城镇建设。有鉴于此,县以下要放开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镇定居或务工经商办三产。乡镇可收取小城镇建设配套费用,用作小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宅基地间题农村宅基地有继承权,也可以进行有偿转让也可以在乡镇统一规划重新选址建房,或者有组织地进行小庄迁址但一定要以合同形式规范起来,避免引起一些民事的、合同的、行政的纠纷。土地转包、租赁的期限问题。为保持承包经营的稳定性,对集中连片的经济田和尚未开发的“四荒地”,可实行公开招标、租赁或拍卖使用权可放宽为03一50年不变。对于在“四荒地”内兴办开发性农业的可以免交农林特产税。土地调整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土地调整涉及面较广一定要结合本乡、本村、本队组实际,制定出周密的计划既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注意专业基地的选择和批量生产;又要和村镇建设规划相结合适当留下建设用地;同时还应考虑计划生育、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与土地关系的处理,做到奖罚分明。在组织上,各级在土地流转试点过程中,可成立相应的群众组织,负责耕地的丈量、划分、定界及纠纷处理。(作者分别系安徽省滁州市委政研室主任、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