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紧
急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5.02.21 【实施日期】2005.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动物疫病防治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当前,正是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地、各单位务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坚决打好春季动物免疫注射关键战役,确保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础免疫措施,确保重点疫病免疫密度到位。全省春防普注从2月下旬开始,3月底全部结束。在此期间,省指挥部要加强督办,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周报制度,通报全省动物免疫进度情况。必须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对重大动物疫病全面实行强制免疫,建立免疫档案,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 1 / 2
针”。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要加大对牲畜口
蹄疫浓缩疫苗的推行力度,新老疫区、种猪场、规模化猪场和供港猪基地猪场要100%地使用口蹄疫浓缩疫苗。要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家禽禽流感免疫工作,种禽场、蛋禽场,老疫区、水网湖区的养禽场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要强化水禽的免疫,不断提高免疫密度,水禽免疫必须使用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生产的H5N1型重组禽流感灭活疫苗。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的同时,各地要统筹搞好血吸虫病、炭疽病、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综合防治,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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