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小学作文的关于隐私权,感谢您的阅读!
有些大人认为:18岁以下,就是未成年人,必须受到家长的监护。当儿童对大人说“隐私权”、“保密”等词时,大人们就会不屑地回答:“你们是未成年人,懂吗?未成年人必须在大人的监护下做事,懂吗?”其实,真的我们未成年人就不能拥有隐私权吗?
《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已经提到了:未成年人拥有法定的隐私权,做家长的不能侵犯。但是,当我们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时,他们又会不屑地说:“去去去,小孩子不懂别瞎说,就算我违法了,你能把我怎么样?”我真的感到十分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就这么不尊重我们呢?说一个发生在一名小学生身上真实的事:这位小学生名叫吴文文,他有一个写心里话的日记本。但是他的爸爸趁他上学时偷看了他的日记,当他回来后就告诉爸爸让他以后别再看自己的日记了。谁知他的爸爸听了他的话不但没有赔礼道歉,还打了他一顿。我真是为这名小学生感到愤愤不平。
我实在是不明白:为什么中国的家长就这么地不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呢?据说在美国,家长和孩子都是平等的,从来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真希望中国的家长能向美国的家长学习,做一名通情达理的好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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