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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血液透析室的相关设置要求

2023-12-13 来源:飒榕旅游知识分享网


关于血液透析室的相设置要求

一、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室要提交材料:

1.医疗机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的正式申请文件(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为省卫生厅的,提交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正式申请文件),说明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2.《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4.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名册及相关资质,包括《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技师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血液透析室功能区建筑平面图,并详细标明分区布局及建筑面积;

6.血液透析室仪器设备清单;

7.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岗位职责、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制度、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血液透析室的人员配备

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及卫生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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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医师

⒈血液透析室主任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有丰富临床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负责安排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总是监督及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等。

⒉透析室应实施主治医师负责制,负责管理透析室的日常工作包括病人透析方案的制定、调整,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等,应定期查房,评估病人的透析质量,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等。

⒊血液透析室医生配额,l~20台机器设一名医生,每增加20台机器增设一名医生。

㈡护士

1.血液透析室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数量合理配备护士人数,每人每班次管理的透析机应少于5台。血液透析室应当配备护士长(或组长)和护士。护士的配备应根据透析机和病人的数量及透析环境等合理安排,以保证血液透析的进行和病人的治疗安全。

⒉血液透析室应设护士长一名,要求有丰富的血液透析机操作及透析病人护理经验,护士长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技术培训及操作规程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医疗用品的管理,协助做好透析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⒊护士应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血液透析机操作并且有娴熟的血管穿刺技术,定期巡视病人及机器运作情况,做好透析记录。并注意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

㈢技师

⒈有l0台以上透析机的血液透析室应配备专职技师一名,不足l0台透析机者若无专职技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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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他人员兼职。技师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技术员资格或(助理)工程师资格,具备一定的机械、电子学知识及医疗知识,熟悉透析机和水处理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并负责日常维护与保养,定期检测透析用水及透析液,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⒉技师职责:每日巡视透析机及水处理机的工作情况;监督机器的消毒及除钙;定期检查并校正电导度、血泵速、透析液温度、流量、超滤量、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等,定期更换在线血滤机的滤器滤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透析机正常运转。根据设备的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登记。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水质符合质量要求。保持与透析机及水处理机供应商的业务联系,便于及时解决问题,并在透析室(中心)主任或负责医师统一安排下,完成整机或零部件的更新换代或升级工作。

三、血液透析技术属于第二类医疗技术,想要具备血液透析技术的资质,按要求达到以上要求和标准后,须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山东省卫生厅进行技术能力审核,经准入公示后,再到山东省卫生厅进行医疗机构许可增项登记,方可正式具备开展本技术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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