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目录
《宪法学》教学大纲 .................................................................................................................................................................. 0 《民法学》教学大纲 ................................................................................................................................................................ 10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 27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 42 《法理学》教学大纲 ................................................................................................................................................................ 56 《刑法学》教学大纲 ................................................................................................................................................................ 63 《行政法学》教学大纲 ............................................................................................................................................................ 78 《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 89 《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 107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 117 《商法学》教学大纲 .............................................................................................................................................................. 128 《法律逻辑》教学大纲 .......................................................................................................................................................... 138 《法律文书》教学大纲 .......................................................................................................................................................... 147 《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大纲 .................................................................................................................................................. 157 《国际法学》教学大纲 .......................................................................................................................................................... 170 《国际私法学》教学大纲 ...................................................................................................................................................... 179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 192
《宪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并能综合运用宪法知识认识宪法问题,分析宪法现象。培养学生具备宪法学的专业知识,同时培养学生守宪、行宪、护宪的观念。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是法学专业学习法律的必修课程,学习和研究宪法既是专业学习的要求,也是更好提高工作能力,完成将来本职工作的要求。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2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自学:90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宪法绪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 宪法的概念与地位
1.2 宪法的分类与原则
1.3 学习和研究宪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教学任务:
通过绪论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宪法的分类与作用,以及学习宪法学的意义与方法,从而增强宪法意识和观念。
教学重点难点:
宪法的概念、地位与原则
1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2.1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2.2 旧中国的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2.3 宪法的发展趋势
教学任务:
要求学生掌握宪法的产生、旧中国的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的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教学重点难点: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3.1 人民主权原则
3.2 基本人权原则
2
3.3 法治原则
3.4 权力制约原则
教学任务:
阐述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学生了解宪法的本质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的体现。第四章 宪法惯例与宪法监督(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4.1 宪法惯例
4.2 宪法监督
4.3 宪法的作用
4.4 宪法秩序
教学任务:
3
介绍宪法和把握宪法惯例的特征与作用,了解宪法监督权的基本内容;阐述并把握宪法的作用及其宪法发挥作用的基本条件。
教学重点难点:
宪法监督的基本类型;宪法意识。
第五章 宪法与宪政(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5.1 宪政概念及特征
5.2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5.3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
教学任务:
了解宪政的含义,弄清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进而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建设。
教学重点难点:
宪法与宪政的联系;我国宪政建设的模式。
第六章 国家性质 (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4
教学内容:
6.1 国家性质概说
6.2 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
6.3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6.4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教学任务:
阐述并使学生掌握我国国家的基本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国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第七章 国家形式(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教学内容:
7.1 政权组织形式
7.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
7.3 国家结构形式
7.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7.5 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教学任务:
阐述并使学生把握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别行政区。
第八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面授3学时;教学内容:
8.1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说
8.2 公民的基本权利
8.3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8.4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9学时)6
自学
8.5 我国公民权利义务的管理者特征与行使原则
教学任务:
通过介绍并阐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体系,使学生了解和把握我国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内容,以及公民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体系。
第九章 选举制度(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9.1 选举制度概说
9.2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9.3 选举的民主程序
教学任务:
通过介绍并阐述我国国家选举制度,使学生把握我国选举的基本原则与选举的民主权利、程序等内容。
7
教学重点难点:
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关系;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第十章 国家机构 (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0.1 国家机构概说
10.2 代议机关
10.3 国家元首
10.4 行政机关
10.5 司法机关
10.6 军事机关
教学任务:
结合我国宪法,介绍国家机构的基本理论以及我国国家机构的基本内容。要求学生掌握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及其相互关系。
教学重点难点:
8
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及其相互关系。
第十一章 政党制度(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1.1 政党制度概说
11.2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教学任务:
阐述并使学生了解我国独特的政党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周叶中,《 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二)参考书目
9
1、魏定仁,《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2、许崇德,《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3、李步云,《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
《民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民法学是以民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体系庞大而严谨。是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和必修课。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掌握民法的基础理论和我国民法的基本制度,重点掌握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人身权制度、民事责任制度。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32学时, 其中面授:33学时,自学:99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编 民法总论
10
第一章 民法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 民法的概念
1.2 民法的调整对象
1.3 民法的沿革
1.4 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1.5 民法的性质与任务
1.6 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任务:
了解我国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弄清和掌握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及民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
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性质
第二章 民法的渊源与适用(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11
教学内容:
2.1 民法的渊源
2.2 民法的效力
2.3 民法的适用和解释
教学任务:
明确民法的渊源、民法的效力及民法适用的规则。教学重点、难点:
民法的渊源及适用
第三章 民事权利(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教学内容:
3.1 民事法律关系
3.2 民事权利的概念与分类
3.3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12
3.4 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教学任务:
识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以及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概念。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要素;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第四章 自然人(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4.1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4.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4.3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4.4 监护
4.5 自然人的住所、身份证
教学任务:
13
了解自然人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掌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特征以及它们在自然人享有和实现自己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活动中的意义;掌握监护、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的基本原理。
教学重点、难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法人 (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5.1 法人概述
5.2 法人的种类
5.3 法人的民事能力
5.4 法人的机关
5.5 法人的变更、终止
教学任务:
识记法人的概念、特征及构成要件;了解法人的分类及法人的成立条件;掌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及法人的民事责任制度。
14
教学重点、难点:
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章 民事权利客体(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6.1 民事权利客体概述
6.2 物
6.3 货币与有价证券
教学任务:
掌握民事权利客体、物的概念和特点,了解民事权利客体、物的种类。教学重点、难点:
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第七章 民事行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5
7.1 民事行为概述
7.2 意思表示
7.3 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7.4 附条件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7.5 无效民事行为
7.6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7.7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教学任务:
明确民事行为是权利义务主体旨在设定、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在民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掌握民事行为的成立、有效要件及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行为的概念,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第二编 侵权责任
第八章 侵权责任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16
教学内容:
8.1 侵权行为的概念与种类
8.2 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形式
8.3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关系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特点,了解侵权行为的分类。掌握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形式以及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教学重点、难点:
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点,侵权责任的概念和形式,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第九章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概述
9.2 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9.3 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17
9.4 公平责任的归责原则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概念、体系。理解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规则。
教学重点、难点:
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特点和适用规则。第十章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1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10.2 损害后果
10.3 损害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10.4 行为的违法性
10.5 过错
教学任务:
18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一般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过错。
教学重点、难点:
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第十一章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教学内容:
11.1 任的抗辩事由概述
11.2 正当理由
11.3 外来原因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生掌握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教学重点、难点: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第三编 物 权
19
第十二章 物权总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2.1 物权概述
12.2 物权的种类
12.3 物权的效力
12.4 物权的变动
教学任务:
掌握物权的物权的一般理论,认识建立和完善我国物权制度的必要性。
教学重点、难点:
物权的概念和特点、物权的分类、物权的效力、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第十三章 所有权(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3.1 所有权概述
20
13.2 所有权的种类
13.3 所有权的内容
13.4 不动产所有权
13.5 动产所有权
13.6 共有
13.7 相邻关系
教学任务:
识记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及其意义,掌握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以及共有制度、相邻关系的基本理论。
教学重点、难点:
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共有制度。
第十四章 用益物权(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4.1 用益物权概述
21
14.2 国有土地 使用权
14.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4.4 地役权
14.5 典权
14.6 居住权
教学任务:
掌握用益物权的概念及特点;明确其在物权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我国物权法体系中用益物权的种类;了解地役权、典权、居住权。
教学重点、难点:
用益物权的概念及特点; 国有土地 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5.1 担保物权概述
15.2 抵押权
22
15.3 质权
15.4 留置权
15.5 优先权
教学任务:
学习本章要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特点、种类,理解和掌握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优先权的概念、特征、设立、效力、实现、消灭等。
教学重点、难点:
抵押权和质权的概念、特点、设立、效力、实现等。
第四编 债法总论
第十六章 债的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6.1 债的概念和特点
16.2 债的要素
16.3 债的发生原因
23
16.4 债的分类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债的概念和特点,理解债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债法的概念和特征及债法在民法中的重要地位,掌握债的分类标准及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债的概念和特点;债权的特点;债的分类。
第十七章 债的履行(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7.1 债的履行原则
17.2 债的适当履行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债的履行的概念和原则、债的适当履行的要求,了解债的不履行的种类。
教学重点、难点:
24
债的履行的原则和债的适当履行的要求
第五编 债权分论
第十八章 合同总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8.1 合同概述
18.2 合同的订立
18.3 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
18.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8.5 违约责任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合同的概念和特点,了解合同的分类。掌握合同的订立程序,理解要约和承诺的概念、要件和法律效力。了解合同的主要条款,能够联系实际。了解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损害赔偿的范围。掌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掌握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了解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及免责条件。
25
教学重点、难点: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要约和承诺的条件和效力;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条件和范围;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概念和条件及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第十九章 合同分论(面授2学时;教学内容:
19.1 买卖合同
19.2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19.3 赠与合同
19.5 借款合同
19.6 租赁合同
19.7 融资租赁合同
19.8 承揽合同
19.9 建设工程合同
6学时)26
自学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各种主要合同的概念、特点及效力,了解各种合同的特殊规则。
教学重点、难点: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的概念、特点及效力。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 材
王利明著,《合同法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参考资料
1、隋彭生著,《合同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梁慧星主编,《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3、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 总则篇》,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27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民事诉讼法学》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程序法知识和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办理民事案件能力而设置的一门基本法律的必修课。设置本课程,是为了使已经学习相关实体法的学生全面掌握民事诉讼法,加深对实体法知识的理解,提高法学理论素养,进而为精通法律知识,运用所学知识保护合法权益奠定良好基础。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08学时, 其中面授:27学时, 自学81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编 绪论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对象、体系和方法(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1 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1.2 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28
1.3 民事诉讼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1.4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任务: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方法;掌握民事诉讼法学的的体系。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诉讼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民事诉讼法学的内容和体系。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概述(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2.1 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2.2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及其制定根据
2.3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特点
2.4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2.5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29
教学任务: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法的含义和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理解民事诉讼法的性质、特点、任务。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3.1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概述
3.2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教学任务: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和特点,明确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深刻理解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诉讼上的法律事实。
30
第二编 总则
第四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4.1 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4.2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4.3 法院调解原则
4.4 辩论原则
4.5 处分原则
4.6 支持起诉原则
教学任务:
了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的内涵、种类,明确基本原则的指导作用,以及掌握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处分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31
第五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5.1 合议制度
5.2 回避制度
5.3 公开审判制度
5.4 两审终审制度
教学任务:
了解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明确不同的基本制度在审判和诉讼的不同环节和不同问题上所起的重要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第六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6.1 民事案件的主管
32
6.2 民事案件管辖概述
6.3 级别管辖
6.4 地域管辖
6.5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6.6 管辖权异议
教学任务:
明确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概念、范围,了解管辖的概念、确定标准、种类。认识划分主管、管辖的实际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第七章 诉讼当事人(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7.1 当事人概述
7.2 原告和被告
33
7.3 共同诉讼人
7.4 诉讼代表人
7.5 第三人
教学任务:
了解当事人制度的内容,明确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原因不同,而在诉讼上的称谓和地位不同,其诉讼权利义务也有所不同。
教学重点难点:
原告和被告;第三人。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8.1 诉讼代理人概述
8.2 法定诉讼代理人
8.3 委托诉讼代理人
教学任务:
34
理解民事诉讼代理制度的必要性,明确不同诉讼代理人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其代理的权限和范围也不尽相同。
教学重点难点:
不同诉讼代理人代理的权限和范围。
第九章 诉权和诉(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诉权
9.2 诉
9.3 诉的要素
9.4 诉的种类
9.5 反诉
9.6 诉的合并与分离
教学任务:
了解民事诉讼中的诉和诉权的含义,明确诉和诉权在诉讼中的作用和意义,为学习和
35
掌握诉讼制度打下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诉和诉权的含义;反诉;诉的种类。
第十章 民事诉讼证据(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1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10.2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
10.3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0.4 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10.5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10.6 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教学任务:
深刻理解证据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掌握和正确运用证据理论,对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有着重要意义。
36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证据的审查和判断。
第十一章 期间、送达(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1 期间
11.2 送达
教学任务:
明确期间的种类、意义和法定的送达方式,以及不同送达方式的适用与法律效力。教学重点难点:
期间的种类、意义和法定的送达方式。
第十二章 法院调解(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2.1 法院调解概述
37
12.2 法院调解的原则
12.3 法院调解书的效力和对反悔的处理
教学任务:
明确法院调解的概念、意义和原则,认识调解书的效力。
教学重点难点:
法院调解书的效力和对反悔的处理。
第十三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3.1 财产保全
13.2 先予执行
教学任务:
理解和掌握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运用范围,以及财产保全的方法。教学重点难点:
38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运用范围。
第三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4.1 第一审普通程序概述
14.2 审理前的准备
14.3 开庭审理
14.4 对开庭审理特殊情况的处理
教学任务:
明确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掌握普通程序的内容,对诉讼开始、进行与结束程序有比较系统地认识。
教学重点难点:
普通程序的内容。
第十五章 简易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39
教学内容:
15.1 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5.2 简易程序的特点
教学任务:
认识简易程序建立的基础、特点和适用范围,严格依照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教学重点难点:
简易程序建立的基础、特点和适用范围。
第十六章 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6.1 民事判决
16.2 民事裁定
16.3 民事决定
教学任务:
40
明确民事判决、裁定、决定的概念、种类及其适用范围。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判决、裁定、决定的概念、种类。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7.1 第二审程序概述
17.2 上诉的提起和受理
17.3 上诉案件的审理
17.4 上诉案件的裁判
教学任务:
理解第二审程序的意义、特点,明确上诉的要件,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以及对上诉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教学重点难点:
上诉的要件;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41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二)参考书目
1、叶自强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2、张卫平主编,《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3、杨荣新主编,《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法制史》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中国法制史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为培养和检验法学专业学生的中国法制史方面的知识,掌握中国法制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历史经验教训而设置的一门法学基础必修课。学好本门课程有助于学生全面掌握中国法学的历史源流,加深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及各部门法学的理解,提高法学理论知识素养,为进一步理解法学、全面掌握法学知识打下基础。
42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96学时, 其中面授:24学时,自学:72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导论(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中国法制史的研究状况;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方法。
教学任务:
了解中国法制发生、发展的基本线索,以及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点;掌握本课程的学习意义和学习方法。
教学重点难点:
中国法制发生、发展的基本线索;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点。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43
1.1 中国法的起源
1.2 夏商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夏商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初步形成和早期发展阶段。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两方面问题:一、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主要特点及其形成原因;二、夏商早期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主要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第二章 西周法律制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2.1 立法概况
2.2 周礼及礼刑关系
2.3 主要法律内容
2.4 司法制度
44
教学任务:
西周是继夏商之后中国早期法律制度发展的成熟完备时期。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产生及其内容;二、周礼、《吕刑》及礼与刑的关系;三、宗法等级制度与刑事、民事法律内容;四、司法机关体系的建立和诉讼审判制度的特色。
教学重点难点:
周礼、《吕刑》及礼与刑的关系;西周“明德慎罚”法律思想的产生及其内容。
第三章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3.1 法律思想的变化
3.2 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
3.3 战国时期的法制改革
3.4 战国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
教学任务:
春秋战国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革时代。受这一社会大变革的直接影响,夏商西周以来
45
的法律制度也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各家的法律思想与争论焦点;二、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制定、公布及其意义;三、战国时期法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教学重点难点:
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各家的法律思想与争论焦点。
第四章 秦朝法律制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4.1 立法概况
4.2 法律内容及主要特点
4.3 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它继承发展战国时期法制改革成就建立起来的国家体制与法律制度对后世影响极大。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秦朝统一的法律制度与司法体制的建立;二、云梦秦简及秦律的内容与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46
云梦秦简及秦律的内容与特点。
第五章 汉朝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5.1 立法概况
5.2 法律内容及主要特点
5.3 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汉朝是继战国秦朝之后政治法律思想开始发生重大变化的转折时期,也是秦朝开创的国家体制与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时期。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政治法律思想由黄老“无为”、宽省刑罚到“春秋大一统”、“德主刑辅”的转变;二、以《九章律》及汉律六十篇为代表的主要立法内容;三、文帝、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及其重大意义;四、汉律开始儒家化的表现;五、春秋决狱与秋冬行刑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政治法律思想由黄老“无为”、宽省刑罚到“春秋大一统”、“德主刑辅”的转变;汉律开始儒家化的表现;
第六章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47
教学内容:
6.1 立法概况
6.2 法律内容的发展变化
6.3 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一个长期分裂、割据、战乱的动荡时代,但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却使法制建设取得了承先启后的巨大成就,为隋唐时期法律制度的成熟完备奠定了基础。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新律》、《泰始律》、《北齐律》等各个时期的重要立法成就;二、法律形式、法典体例、刑罚制度、律学成就等法律制度的重大发展变化。
教学重点难点:
《新律》、《泰始律》、《北齐律》等各个时期的重要立法成就。
第七章 隋唐五代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7.1 隋朝法制概况
7.2 唐朝立法概况
48
7.3 唐律的内容、特点与地位
7.4 唐朝司法制度
7.5 五代法制概况
教学任务: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也是我国传统法律制度发展的成熟完备阶段。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的立法成就达到了中国古代立法的颠峰,对后世宋元明清以至周边亚洲其他国家的古代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隋朝初年的立法思想与《开皇律》的立法成就及其对唐朝立法的影响;二、唐朝初年的立法思想与唐朝前期的立法成就;三、唐律的篇章体例结构、主要内容、立法特色及历史地位;四、唐朝司法机关体系与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唐律的主要内容、立法特色及历史地位。
第八章 宋辽金元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8.1 宋朝立法概况
8.2 宋朝法律内容
49
8.3 宋朝司法制度
8.4 辽金法制概况
8.5 元朝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宋辽金元时期是一个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比较复杂的时代,又是一个民族关系不断融合的时代。在继承唐朝法制建设成就的基础上,不仅宋朝的法律制度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而且作为少数民族政权的辽金元三国的法律制度,也在保留部分本民族传统习惯的前提下,受到唐宋法制的重大影响而取得了较大成就。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宋朝立法的发展变化;二、宋朝法律内容与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三、元朝的立法及其特点;四、元朝法律内容与司法制度的突出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宋朝法律内容与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元朝的立法及其特点。
第九章 明朝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立法概况
9.2 法律内容与主要特点
50
9.3 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明朝是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与传统法律制度发展的晚期阶段。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明朝“重典治国”、“重典治吏”的法律思想与立法活动;二、《大明律》篇章体例结构的重大发展变化;三、《大明律》、《大诰》、《问刑条例》等法律形式的关系;四、明朝刑罚制度的变化及明律“重其重罪,轻其轻罪”的刑事原则;五、三法司体制的变化,宦官厂卫干预司法。
教学重点难点:
明朝刑罚制度的变化及明律“重其重罪,轻其轻罪”的刑事原则;明朝“重典治国”、“重典治吏”的法律思想与立法活动。
第十章 清朝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1 清朝前期法律制度
10.2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
10.3 清末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51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君主集权的专制王朝,也是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开始向近代法律体系过渡转型的剧烈变革时期。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清初“详绎明律,参汉酌金”的立法思想及其对立法的影响;二、《大清律》的制定及律与例的关系;三、强化以满洲贵族为主体的中央集权统治和旗人的法律特权;四、《天朝田亩制度》、《资政新篇》及太平天国法制建设的成绩与教训;五、清末的预备立宪与修律活动;六、清末司法制度的变化。
教学重点难点:
清初“详绎明律,参汉酌金”的立法思想及其对立法的影响;清末的预备立宪与修律活动;
第十一章 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1 宪政思想与宪政建设
11.2 其他法规法令
教学任务:
辛亥革命推翻清朝君主专制集权制度后建立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性质的国家政权。它虽然仅仅存在三个月,但其取得的法制建设成就,却在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孙中山的宪政思想;二、南京临时政府的宪法性文件;三、南京临时政府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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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
孙中山的宪政思想。
第十二章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2.1 立法概况
12.2 制宪活动
12.3 刑事立法
12.4 民商立法
12.5 行政立法
12.6 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统治时期,是继清末变法改革之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体系的正式形成时期。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北京政府的立法特点;二、北京政府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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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活动及其本质;三、北京政府司法制度的的主要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北京政府的“制宪”活动及其本质;北京政府司法制度的的主要特点。
第十三章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3.1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13.2 南京国民政府立法概况
13.3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内容
13.4 南京国民政府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包括广州、武汉国民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两个政权。前者是袁世凯窃据南京临时政府领导权之后,由孙中山改组的国民党,在中国共产党帮助下重新建立的一个“国共合作”的“联合政府”。后者则是蒋介石背叛革命之后,在南京建立的一个资产阶级专制独裁政权。但南京国民政府继承完善清末修律与北京政府的近代部门法体系,将中国法律制度近代化的发展历程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广州、武汉国民政府的立法概况与法制特点;二、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与立法特点;
54
三、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及其本质特征;四、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与民商事立法;五、南京国民政府的司法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南京国民政府的立宪活动及其本质特征;南京国民政府的刑事与民商事立法。
第十四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4.1 立法概况
14.2 宪法性文件
14.3 土地立法
14.4 其他立法
14.5 司法制度
教学任务:
1927年至1949年,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三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各革命根据地先后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抗日民主政权和解放区人民政权,制定了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新民主主义法律制度。学习本章内容,主要理解掌握:一、立宪活动与
55
政权建设;二、土地立法及其经验教训;三、婚姻、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四、司法制度的主要成就。
教学重点难点:
立宪活动与政权建设;土地立法及其经验教训。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张晋藩 主编,《中国法制通史》,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二)参考书目
1、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
2、 杨鸿烈,《中国法律发达史(上、下册)》,上海书店,1990年版。
3、 杨鸿烈:《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法理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56
法理学课程为法律专业基础必修课。法理学课程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讲授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行较为系统的和深入的法理学教育,为学生学习法律专业其他课程奠定基础。法理学课程力求全面、正确地贯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密联系实际,反映国内外法理学研究的最新成果。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08学时,其中面授:27学时, 自学:81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绪论(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1.1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
1.2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
1.3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学习意义
1.4 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1.5 研究法学和法理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57
教学任务:
重点掌握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了解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学习意义。
教学重点难点: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法学、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
第二章 法的起源、本质和历史发展(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2.1 法的起源
2.2 法的本质
2.3 法的历史发展
教学任务:
重点掌握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历史发展。了解法的起源,法的职能和法系。
教学重点难点:
58
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3.1 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
3.2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3.3 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3.4 社会主义法制
3.5 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
3.6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
3.7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教学任务:
重点掌握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了解社会主义法的产生和本质,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
59
教学重点难点:
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第四章 法的创制(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4.1 法的创制
4.2 法律规范和法的体系
教学任务:
重点掌握法的创制的概念以及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的概念、结构、种类和基本特征。了解法的渊源和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
教学重点难点:
法的创制的概念以及我国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的概念、结构、种类和基本特征。
第五章 法的实施、实现和适用(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60
5.1 法的实施和法的适用
5.2 法律关系
5.3 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5.4 法律监督
教学任务:
重点掌握法的实施和法的适用的概念,我国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监督的概念、意义和主要形式。了解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解释与类推,合法行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教学重点难点:
法的实施和法的适用的概念;我国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法律监督的概念、意义和主要形式。
第六章 民主与法治(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6.1 民主和法治概述
6.2 现代法治的实质和基本要素
61
6.3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教学任务:
掌握民主的含义及其意义;法治的含义、现代法治的实质和基本要素;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民主与法治的相互关系;了解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和特点;掌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互关系。
教学重点、难点
法治的含义、实质和基本要素、民主与法治。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是难点。
第七章 法与人权(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7.1 人权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7.2 人权的历史发展
7.3 人权法律化的形式
教学任务:
了解人权的历史发展;人权的内容;人权的法律化。
62
教学重点、难点:
人权的概念、属性与内容,人权的法律化的条件和方式。人权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国际人权标准的争论及其实质,人权的法律保护是难点。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二)参考书目
1、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沈宗灵主编,张文显副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3、罗斯科.庞得,《法理学》,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版。
《刑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刑法学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课程具有鲜明的实用性。通
63
过学习深化专业知识,具备对重点罪名认定判断能力,对其他罪名有一定的了解,巩固刑法总则和其他部门法的知识。培养同学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能力,自觉远离犯罪。刑法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紧密的学科,法律专业学生将来也大多要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因此本门课程,实践性案例式教学非常重要。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32学时, 其中面授:33学时, 自学99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刑法学和刑法概述(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教学内容:
1.1 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方法;
1.2 刑法概念、性质和任务;
1.3 刑法的体系、解释及其分类;
1.4 刑法的基本原则;
1.5 刑法的效力范围;
64
1.6 刑法的时间、空间及对人的效力。
教学任务:
了解刑法学的研究对象、体系、方法;了解、掌握刑法概念、性质和任务;刑法的体系;刑法的解释及其分类;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掌握刑法的时间、空间及对人的效力。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刑法的基本原则;难点:刑法的基本原则在立法和司法中的体现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2.1 犯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2.2 犯罪构成的概念、意义
2.3 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
2.5 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
教学任务:
65
(1)熟练掌握犯罪的概念,掌握犯罪的基本特征。
(2)了解、掌握我国刑法中犯罪的分类。
(3)熟练掌握我国刑法中罪与非罪的界限。
(4)熟练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意义:犯罪构成和犯罪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5)熟练掌握犯罪客体的概念、种类;掌握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
(6)了解、掌握犯罪客观方面的危害行为的特征,掌握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7)理解犯罪的主体的共同要件,掌握单位构成犯罪的条件和处罚的原则。
(8)熟悉掌握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掌握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
(9)熟悉掌握犯罪的主观方面,掌握什么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
(10)理解刑法上所讲的意外事件和错误认识。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难点:犯罪的因果关系、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刑法上的错误认识。
第三章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66
教学内容:
3.1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
3.2 正当防卫的概念、要件
3.3 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内涵和认定标准
3.4 防卫过当的概念、罪过形式及刑事责任
3.5 紧急避险的概念、要件
教学任务:
(1)理解、掌握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的概念、特征、种类。(2)了解、掌握正当防卫的概念、要件。
(3)熟练掌握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内涵和认定标准。
(4)熟悉掌握防卫过当的概念、罪过形式及刑事责任。
(5)熟悉掌握紧急避险的概念、要件。
(6)理解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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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要件。难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第四章 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4.1 犯罪过程和犯罪形态的联系和区别
4.2 犯罪既遂的概念、形态及刑事责任
4.3 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处罚的原则
4.4 犯罪未遂和中止的概念、特征、种类、处罚的原则
教学任务:
(1)理解犯罪过程和犯罪形态的联系和区别
(2)理解和掌握犯罪既遂的概念、形态及刑事责任
(3)熟悉掌握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处罚的原则
(4)了解和掌握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种类、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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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了解和掌握犯罪中止的概念、特征、类型、处罚的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难点: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第五章 共同犯罪(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5.1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2 共同犯罪的形式
5.3 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教学任务:
(1)熟悉掌握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了解共同犯罪的形式,掌握犯罪集团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熟悉掌握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4)了解和掌握教唆犯的概念、特征、刑事责任。
69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难点: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教唆犯的构成要件。
第六章 刑罚与刑事责任(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6.1 刑罚的概念、特征、功能和目的
6.2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6.3 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任务:
(1)理解、掌握刑罚的概念、特征、功能和目的。
(2)了解和掌握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3)掌握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刑罚的种类。难点:刑罚的功能和目的、死刑的适用条件。
70
第七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7.1 危害国家安全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
7.2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
教学任务:
(1)掌握危害国家安全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
(2)掌握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了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难点:区别相类似的罪名:背叛国家安全罪与分裂国家安全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和交通肇事罪的罪状、罪名和法定刑的概念和种类
第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8.1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的概念、常见的几种犯罪
71
8.2 走私罪的犯罪构成、处罚
8.3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8.4 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8.5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8.6 金融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8.7 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8.8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和处罚
教学任务:
(1)掌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的概念、常见的几种犯罪。(2)了解掌握走私罪的犯罪构成、处罚。
(3)理解掌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4)了解掌握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5)理解、掌握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72
(6)理解掌握金融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7)理解掌握危害税收征管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8)了解掌握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构成和处罚。
(9)了解掌握扰乱市场秩序罪的犯罪构成和处罚。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了解掌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的概念、常见的几种犯罪。难点:各类犯罪的不同构成特点和区别
第九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9.1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类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
9.2 侵犯生命、健康犯罪的构成
9.3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犯罪的构成和处罚
9.4 侵犯人身自由犯罪的构成
9.5 侵犯名誉、人格犯罪的构成和处罚
73
9.6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犯罪的构成
教学任务:
(1)熟悉掌握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类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
(2)了解掌握侵犯生命、健康犯罪的构成。
(3)了解掌握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犯罪的构成和处罚
(4)了解掌握侵犯人身自由犯罪的构成。
(5)了解掌握侵犯名誉、人格犯罪的构成和处罚。
(6)了解掌握侵犯民主权利犯罪的构成。
(7)了解掌握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犯罪的构成。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了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类的犯罪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难点:各类犯罪构成的不同特征。
第十章 侵犯财产罪(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74
教学内容:
10.1 侵犯财产类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
10.2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10.3 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10.4 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10.5 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教学任务:
(1)理解掌握侵犯财产类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几种常见的犯罪。(2)了解掌握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3)理解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4)理解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5)理解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教学重点、难点:
75
重点:各种类型的侵犯财产犯罪的罪状、罪名和法定刑的概念和种类。难点:各类罪行的不同构成。
第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1.1 扰乱公共秩序罪
11.2 妨害司法罪
11.3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11.4 妨害文物管理罪
11.5 危害公共卫生罪
11.6 破坏资源保护罪
11.7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1.8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1.9 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教学任务:
76
(1)了解掌握扰乱公共秩序罪。
(2)了解掌握妨害司法罪。
(3)了解掌握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了解掌握妨害文物管理罪。
(5)了解掌握危害公共卫生罪。
(6)了解掌握破坏资源保护罪。
(7)了解掌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8)了解掌握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9)了解掌握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了解掌握各种罪状、罪名和法定刑的概念和种类。难点:区分相近类型的犯罪。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77
(一)教材: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二)参考书:
1、杨春洗、 杨敦先主编,《中国刑法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
2、龚培华、肖中华著,《刑法疑难争议问题与司法对策》(第一版),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
3、苏惠渔主编,《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第一版),法律出版社,2000年。
《行政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行政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学好本门课程有助于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熟悉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有助于增强行政法治观念,确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工作作风,有助于提高运用行政法学知识解决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诉讼等领域中的法律问题的能力,以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需要和社会需要。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78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2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 自学90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 行政
1.2 行政法
1.3 行政法学
教学任务:
了解行政的内涵和外延,理解并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认识行政法学内容体系、现状及发展趋势。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第二章 行政法的法源(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79
教学内容:
2.1 概述
2.2 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教学任务:
了解法源的涵义及行政法的一般法源,掌握我国行政法各类法源名称、制定主体和效力层级。
教学重点难点:
我国行政法各类法源名称、制定主体和效力层级。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3.1 概述
3.2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任务:
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理解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和含义,掌握我
80
国行政法各项基本原则的涵义和具体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我国行政法各项基本原则的涵义和具体要求。
第四章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4.1 我国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4.2 我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4.3 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
教学任务:
简要了解我国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理解并掌握各国行政法学主要流派的历史背景和基本观点。
教学重点难点:
各国行政法学的主要流派。
第五章 行政法主体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81
教学内容:
5.1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
5.2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教学任务:
了解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机关的概念,明确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和体系。
第六章 行政机关(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6.1 行政机关概述
6.2 行政机关的分类
6.3 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6.4 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82
教学任务:
理解行政机关的涵义、性质和特征,了解行政机关的分类、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明确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机关的涵义、性质和特征;了解行政机关的分类、职权。
第七章 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7.1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7.2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教学任务:
理解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的概念,明确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及其各自的法律地位。
教学重点难点:
被授权的组织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及其各自的法律地位。
83
第八章 国家公务员(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8.1 国家公务员概述
8.2 国家公职关系
教学任务:
掌握国家公务员的概念、分类和法律地位,理解国家公职关系的概念、发生、内容和消灭。
教学重点难点:
公务员的概念、分类和法律地位。
第九章 行政相对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行政相对人概述
9.2 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教学任务:
84
掌握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和分类,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相对人的概念、分类、法律地位。
第十章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1 行政法制监督概述
10.2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教学任务:
理解行政法制监督的概念,了解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种类及监督内容。
第十一章 行政行为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85
11.1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11.2 行政行为的分类和模式
11.3 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合法要件
11.4 行政行为的效力
教学任务:
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的效力,了解行政行为的分类和模式,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合法要件。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效力;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与合法要件。
第十二章 行政立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2.1 行政立法概述
12.2 行政立法的分类
12.3 行政立法的程序
86
12.4 行政立法的监督
12.5 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
教学任务:
明确行政立法的概念、性质和原则,了解行政立法的分类和程序,掌握行政立法的监督,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涵义性质种类和法律效力。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立法的概念、性质和原则;行政立法的分类和程序。
第十三章 行政复议(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3.1 行政复议概述
13.2 行政复议范围
13.3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13.4 行政复议参加人
13.5 行政复议程序
87
教学任务:
掌握行政复议的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范围、管辖、参加人、程序等基础知识,对行政复议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复议的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第十四章 行政赔偿(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教学内容:
14.1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14.2 行政赔偿范围
14.3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14.4 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14.5 行政赔偿程序
14.6 行政补偿
教学任务:
88
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以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弄清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侵权损害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掌握行政赔偿的具体方式和具体计算标准,行政赔偿的具体程序和相关规则,了解行政补偿的概念和理论基础,行政补偿的范围和方式、标准和程序。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赔偿的概念、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以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和侵权损害范围。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二)参考书目
1、沈荣华,《现代行政法学》,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年4 月版。
2、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2月版。
3、张世信、周帆,《行政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89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了解并掌握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原则、重要制度以及刑事诉讼的程序设置。教学重点与难点:对基本原则的理解、主要制度的把握和重要程序设置的学习。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2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自学:90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1 诉讼
1.2 刑事诉讼
1.3 刑事诉讼法
90
1.4 刑事诉讼法的体系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概念、特点和刑事诉讼法的历史类型以及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
教学重点和难点:
刑事诉讼的涵义
第二章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史(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2.1 外国刑诉模式的沿革
2.2 外国刑诉证据制度的沿革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要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要了解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权力、作用,掌握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教学重点和难点:
91
证据制度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3.1 人民法院
3.2 人民检察院
3.3 公安机关
3.4 国家安全机关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要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要了解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权力、作用,掌握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教学重点和难点:
专门机关的性质和组织体系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92
4.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2 被害人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要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掌握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教学重点和难点: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区别及其地位
第五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5.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5.2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3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意义、具体要求及程序。 93
教学重点和难点:
人民法院统一定罪原则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关系
第六章 管辖(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6.1 立案管辖
6.2 审判管辖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的具体规定。教学重点和难点:
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的具体规定
第七章 回避(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7.1 回避的概念和意义
94
7.2 回避的种类、理由、人员范围
7.3 回避的程序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及程序。
教学重点和难点:
回避的理由
第八章 辩护和代理(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8.1 辩护
8.2 辩护人
8.3 代理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制度的意义以及辩护人的地位、责任、权利、义务,了解刑事诉讼中代理人与辩护人的区别。
95
教学重点和难点:
辩护的种类和指定辩护的范围
第九章 证据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9.2 证据的种类
9.3 证据的分类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证据的概念和特点,了解证据制度的种类,掌握证据的法定种类和证据理论上的分类。
教学重点和难点:
证据的种类
第十章 证明(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96
10.1 证明的概念和意义
10.2 证明对象
10.3 证明标准
10.4 证明责任
10.5 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证明的对象、过程及证明责任。教学重点和难点:
证明标准
第十一章 强制措施(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1.1 概念
11.2 拘传
97
11.3 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11.4 拘留
11.5 逮捕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每一种强制措施的法定条件和执行程序。教学重点和难点:
强制措施的种类及条件
第十二章 附带民事诉讼(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2.1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12.2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2.3 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教学任务:
98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及程序。
教学重点和难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第十三章 期间和送达(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3.1 期间
13.2 送达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期间、送达的概念,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教学重点和难点:
期间的计算方法
第十四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99
14.1 刑事诉讼的中止
14.2 刑事诉讼的终止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教学重点和难点:
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第十五章 立案(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5.1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15.2 立案材料的来源和条件
15.3 立案的程序
15.4 立案的监督
教学任务:
100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立案的条件和程序。
教学重点和难点:
立案的条件和立案监督
第十六章 侦查(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6.1 概述
16.2 侦查的行为
16.3 侦查终结
16.4 补充侦查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的原则性要求和对每一种具体侦查行为的规定。
教学重点和难点:
侦查行为和补充侦查
101
第十七章 起诉(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17.1 概念
17.2 审查起诉
17.3 提起公诉和不起诉
17.4 出庭支持公诉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提起公诉阶段每种决定及条件、程序。教学重点和难点:
不起诉的种类几条件
第十八章 第一审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8.1 概述
102
18.2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8.3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8.4 简易审判程序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审判程序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掌握简易程序的条件及程序特点。
教学重点和难点: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第十九章 第二审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9.1 概述
19.2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19.3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19.4 上诉不加刑原则
103
19.5 对扣押、冻结财务的处理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二审程序与一审程序的不同。
教学重点和难点:
上诉、抗诉的有关问题和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二十章 死刑复核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20.1 概念和意义
20.2 死刑核准的权限
20.3 死刑复核的程序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及具体程序。教学重点和难点:
104
死刑核准权
第二十一章 审判监督程序(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21.1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任务和意义
21.2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及其审查处理
21.3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21.4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意义,以及该程序启动的条件和再审的程序。
教学重点和难点: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第二十二章 执行(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5
22.1 概述
22.2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22.3 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每种裁判的执行程序。
教学重点和难点:
死刑的执行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
(二)参考书目
1、 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06
3、 龙宗智,《相对合理主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行政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行政诉讼法学,是研究行政诉讼法律现象及其产生、发展和实施规律的法律科学。它是人们关于行政诉讼法的理论观点、制度主张、法律技术知识的系统表现。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理论分支,在我国法学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08学时,其中面授:27学时,自学81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 行政诉讼法概述
107
1.2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1.3 行政诉讼法学
1.4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任务:
1、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认识它与其它两大诉讼的异同;
2、掌握行政诉讼法的概念、认识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范围和效力范围;
3、了解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宗旨,认识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2.1 受案范围概述
2.2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
108
2.3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
教学任务:
1、掌握受案范围的概念,了解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2、了解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种行政案件和不受理的事项。教学重点难点:
受案范围的概念,了解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第三章 行政诉讼管辖(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3.1 行政诉讼管辖概述
3.2 级别管辖
3.3 地域管辖
教学任务:
1、 认识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了解确定管辖的原则;109
2、 掌握级别管辖的概念及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3、 掌握地区管辖的概念及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地区管辖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确定管辖的原则;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概念。
第四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4.1 行政诉讼参与人概述
4.2 原告
4.3 被告
4.4 共同诉讼人
4.5 第三人
4.6 诉讼代理人
教学任务:
110
1、掌握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范围,认识当事人的概念、范围和特征;
2、掌握原告的概念和特征,了解若干特殊情况下的原告以及原告资格的转移与承受。
3、认识被告的概念和特征,了解若干特殊情况下被告的确定以及被告资格的转移与承受;
4、了解共同诉讼人的概念、种类;
5、了解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种类。
6、了解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范围;当事人的概念、范围和特征;
共同诉讼人的概念、种类;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种类。
第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5.1 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5.2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111
5.3 举证责任
5.4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
教学任务:
1、认识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特征,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2、认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了解举证责任的分担以及举证规则;
3、了解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保全。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种类;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的分担以及举证规则。
第六章 起诉与受理(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6.1 诉和诉权概述
6.2 起 诉
6.3 受 理
112
教学任务:
1、了解诉权的概念和种类,区分诉权与诉两个概念,了解诉权保护的意义;
2、掌握起诉的概念、条件,了解起诉的程序和方式;
3、认识受理的概念,了解对起诉的审查、处理以及受理的法律后果
教学重点难点:
诉权的概念和种类;区分诉权与诉两个概念;诉权保护的意义。
第七章 第一审程序(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7.1 审理前的准备
7.2 开庭审理
7.3 审理中的各项制度
教学任务:
1、了解审理前的准备和开庭审理的程序;
113
2、了解审理中的各项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审理中的各项制度。
第八章 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8.1 第二审程序
8.2 审判监督程序
教学任务:
1、了解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作用,认识上诉的概念、条件和途径;了解第二审程序的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审理对象和审理期限;
2、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认识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和再审案件的审理。
教学重点难点:
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作用;上诉的概念、条件和途径。
第九章 行政诉讼的执行程序(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114
教学内容:
9.1 行政诉讼执行概述
9.2 执行的条件、主体与对象
9.3 执行措施
9.4 执行的程序
9.5 申请执行行政行为的范围与程序
教学任务:
1、了解执行的概念、特点、意义和原则。
2、掌握执行的条件、主体与对象,了解执行措施;
3、了解执行程序以及申请执行行政行为的范围与程序。
教学重点难点:
执行的条件、原则。
第十章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115
教学内容:
10.1 行政赔偿概述
10.2 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审理和裁定
10.3 行政赔偿主体与追诉
教学任务:
1、认识确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意义,了解行政赔偿的概念、范围和原则;2、了解行政赔偿诉讼的提起、审理和裁定。
教学重点难点:
行政赔偿的概念、范围和原则。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胡建淼,《行政诉讼法学》, 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
(二)参考书目
116
1、林莉红,《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2月。
2、马怀德,《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
3、章剑生,《行政诉讼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
《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经济法学是法学核心课程,作为重要的法学分支占有重要地位。在学习完民法、刑法等基本法律之后,通过经济法的学习对于拓宽学生法学知识,增强素质、提高对法律的全面认识具有重要意义。本教学大纲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系统地介绍了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全面阐释了经济法主体、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保障法、理论与实务问题。该大纲注意吸收国内外经济法学和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及经济法制建设的新鲜经验,注重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经济法理论水平和从事经济法实务的能力,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有用人才。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2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自学90学时
117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绪言(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经济法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研究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教学任务:
1、掌握经济法学的概念和地位
2、了解经济法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3、掌握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教学重点难点:
经济法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 经济法的产生
118
1.2 经济法的发展
教学任务:
1、了解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
2、掌握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3、了解各国经济法的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
经济法产生问题上的不同观点。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面授2学时;教学内容:
2.1 经济法概念的语源
2.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3 经济法的定义
教学任务:
自学6学时)
119
1、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掌握经济法的定义
教学重点难点: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章 经济法的地位(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教学内容:
3.1 经济法地位的涵义
3.2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
3.3 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教学任务:
1、了解经济法的地位及其与相关法的关系
2、理解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教学重点难点:
120
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第四章 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4.1 经济法的体系
4.2 经济法的渊源
教学任务:
1、掌握经济法的体系
2、了解经济法的渊源
教学重点难点:
经济法的渊源。
第五章 经济法主体的一般原理(面授2学时;教学内容:
5.1 经济法主体概述
6学时)121
自学
5.2 经济法主体体系的结构
5.3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5.4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教学任务:
1、了解经济法主体体系结构
2、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教学重点难点: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面授3学时;教学内容:
6.1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概述
6.2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种类
6.3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
9学时)122
自学
教学任务:
1、了解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种类
2、把握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
教学重点难点:
国家经济管理主体的职权。
第七章 企业(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教学内容:
7.1 企业与企业法概述
7.2 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立法体系
7.3 关于企业的基本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1、了解企业的法律类别和地位
2、掌握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
123
教学重点难点:
企业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八章 市场管理法的一般原理(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8.1 市场管理法概述
8.2 市场管理法的地位和体系结构
8.3 市场管理行为及其法律原则
教学任务:
1、掌握市场管理法的涵义和地位
2、了解市场管理法的体系和法律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
市场管理法的地位;市场管理行为及其法律原则。
第九章 竞争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124
教学内容:
9.1 竞争与竞争法概述
9.2 反垄断法
9.3 反不正当竞争法
教学任务:
1、掌握竞争法的功能、性质和地位
2、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
3、掌握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
教学重点难点:
竞争法的功能、性质和地位。
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教学内容:
10.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6学时)125
自学
10.2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10.3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
10.4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
教学任务
1、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理
2、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和社会保护。
第十一章 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面授3学时;教学内容:
11.1 宏观调控法概述
11.2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和体系结构
11.3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和调整方法
9学时)126
自学
教学任务:
掌握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理和调整机制
教学重点难点:
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基本原则。
第十二章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面授3学时;教学内容:
12.1 国有资产管理法概述
12.2 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
12.3 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的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1、了解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内容
2、掌握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教学重点难点:
9学时)127
自学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马 洪,《经济法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
(二)参考书目
1、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
2、李昌麒,《经济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
3、扬紫煊,《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
《商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商法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核心主干课程之一,它是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法学人才而设置的一门必修课程。商法是一个历史悠久,范围广泛,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综合性高,实务性强的法律学科。它与民法学、经济法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与经济学的一些学科相关联。它所涉及的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些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包括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这些制度具有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
128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2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 自学90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商法总论(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1.1 商法的概念
1.2 商法的历史沿革
1.3 商法的一般原则
教学任务:
1. 了解商事关系的内容及相关的商人,商行为的概念。
2. 掌握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尤其要注意商法与民法的区别以及经济法对商法的影响,明确商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 掌握现代商法发展的一般趋势,注意把握商法发展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
129
4. 掌握现代商法的一般原则,结合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提出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商法的调整对象和一般原则
第二章 公司法(面授6学时; 自学18学时)
教学内容:
2.1 公司与公司法
2.2 公司基本财产制度
2.3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4 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制度
2.5 有限责任公司
2.6 股份有限公司
教学任务:
1. 掌握公司组织形式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与其他企业形态的区别,以及有限责任公司
130
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2. 掌握公司基本财产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公司资本制度,股份制度,债券制度和对外投资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的基本构架。
3. 掌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了解现代公司管理和经营决策权的构造方式,了解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维护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义。
4. 掌握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公司合并,分立的意义和方法,注意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转让的规则。
教学重点难点:
公司基本财产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组织制度。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3.1合伙企业概述
3.2合伙企业的设立
3.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131
3.4合伙企业的外部关系
3.5合伙企业的变更
3.6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教学任务:
1. 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以及合伙企业的法律人格,注意掌握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2. 从合伙企业的财产关系性质,事务执行制度和分配制度,理解其\"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征。
3. 掌握合伙企业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特别是有关合伙人对外行为的效力规则和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规则。
4. 掌握合伙企业变更和解散的基本规则.在学习有关入伙,退伙和出资份额转让的规则时,要注意理解其中贯彻的维护合伙关系和保护债权人的立法政策。
教学重点难点: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第四章 破产法(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132
4.1破产法总论
4.2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
4.3债权人会议
4.4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4.5企业拯救程序
教学任务:
1. 了解破产法的重要意义,把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
2. 掌握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破产案件受理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制度和破产宣告制度中是如何体现的。
3. 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等破产实体制度的主要规则及其实际应用。
4. 了解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掌握执行清算事务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
教学重点难点:
破产程序的基本框架和破产清算规则。
133
第五章 票据法(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5.1票据法概述
5.2汇票
5.3本票
5.4支票
教学任务:
1. 了解票据法的特征,把握票据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
2. 掌握票据法的一般原则,结合票据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票据法提出的要求。
3. 掌握票据的无因性原则和严格技术性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过程中是如何体现的。
4. 掌握发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票据实体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教学重点难点:
134
票据的特征和票据法一般规则。
第六章 证券法(面授4学时; 自学12学时)
教学内容:
6.1证券法概述
6.2证券发行制度
6.3证券交易制度
6.4证券商制度
6.5证券交易所
6.6证券交易管理体制
教学任务:
1. 了解证券法规范的证券与一般证券的区别。
2. 掌握证券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明确证券法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3. 了解证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其在证券发行与交易过程中的具体体现.掌握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
135
4. 联系我国实际,把握现代市场经济对证券交易管理体制提出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证券法的规范对象和一般原则。
第七章 保险法(面授4学时;教学内容:
7.1保险法概述
7.2保险的基本法律制度
7.3保险机构法律制度
7.4保险合同
7.5财产保险法律制度
7.6人身保险法律制度
7.7保险法律责任
教学任务:
自学12学时)
136
1. 掌握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保险企业运作的财政情况和基本的保险制度。
2. 掌握我国保险机构的组织体系以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3. 掌握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
4. 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财产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5. 掌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
教学重点难点:
保险制度的社会功能和基本原则,保险组织制度,财产保险合同和人寿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保险法律责任。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出版。
(二)参考书目
1、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出版。
137
2、覃有土主编,《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2月出版。
3、石慧荣著,《商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
《法律逻辑》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概念、原理和运用规则; 能熟练运用思维形式的规则,修正错误,正确表达思想;在掌握思维形式的原理和运用规则的同时,培养学生分析并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20学时,其中面授:30学时, 自学90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单元 引论(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38
1.1逻辑和思维的含义
1.2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和性质
1.3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教学任务: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主要是使学生在学习和掌握系统的逻辑知识以前,了解形式逻辑的几个基本问题。
重点、难点:形式逻辑研究的对象、性质。学习形式逻辑的意义。
第二单元 概念(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2.1概述概念的种类
2.2概念间的关系
2.3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教学任务:
掌握概念的定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掌握明确概念的
139
方法:限制与概括,定义与划分。通过学习概念的基本理论,为形式逻辑学习打下基础,更好的进行判断与推理。
重点难点: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间的关系,定义的规则,划分的规则是重点。集合概念、概念的限制是难点 。
第三单元 简单判断(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3.1概述
3.2性质判断
3.3关系判断
3.4模态判断
教学任务:
明确什么是判断及判断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掌握判断和语句的关系及判断的种类;掌握什么是性质判断,了解性质判断的种类;掌握同一素材性质判断的真假关系;掌握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情况。
重点难点: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和性质判断A、E、I、O之间的对当关系是重点。后者同时是难点。
140
第四单元 复合判断(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联言判断
2、选言判断
3、假言判断
4、负判断
5、多重复合判断
6、真值表的判定作用
教学任务:
明确什么是选言判断,掌握两种选言判断形式并理解其真值;掌握两种选言推理的形式及其规则;掌握运用选言推理规则检验选言推理是否正确的方法;明确什么是假言判断,分清假言判断的种类,理解不同假言判断的种类的真值。介绍负判断的涵义、组成、逻辑形式及模态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真值表及其判定原理。
重点难点: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的概念、逻辑特性、逻辑值。负判断的逻辑形式及其等值判断、模态判断的真假关系是重点。各种复合判断的逻辑性质及其逻辑值、真值表及其判定原理为教学难点
141
第五单元 思维的基本规律(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5.1概述
5.2同一律
5.3矛盾律
5.4排中律
教学任务:
理解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的实质和内容、要求以及违反以上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分析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逻辑错误。
重点难点: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的概念、公式、要求及违反它们的逻辑错误为重点。矛盾律与同一律的区别与联系为难点。
第六单元 演绎推理(一)(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6.1概述
142
6.2直接推理
6.3三段论
6.4关系推理
6.5模态推理
教学任务:
正确理解推理的正确性和逻辑性问题;掌握性质判断直接推理及各种推理形式。了解三段论的定义和组成、三段论的各条规则、三段论的格及其意义,了解关系推理的性质和种类,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去分辨正确推理与错误的推理,训练和提高学生实际思维中的逻辑思维能力。
重点难点:重点讲解推理的定义,推理的形式有效性及其判定。直接推理的种类与规则。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及其规则证明。关系推理的性质及推理的有效形式。三段论的规则及证明、三段论的补充为难点。
第七单元 演绎推理(二)(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7.1联言推理
7.2选言推理
143
7.3假言推理
7.4假言选言推理(二难推理)
教学任务:
使学生获得推理的系统知识,掌握这些推理的形式结构和规则,能在复杂的语言形式背后,在相互联系的知识结构中,准确分析出具体的推理形式,灵活运用各种推理,提高逻辑思维能力。
重点难点:重点讲解联言推理、选言推理、假言推理、二难推理的规则及有效形式,复合推理的运用,真值表及其判定原理。后二者是教学难点。
第八单元 归纳推理(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8.1概述
8.2完全归纳推理
8.3不完全归纳推理
8.4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8.5概率归纳推理
144
教学任务:
通过学习,掌握归纳推理的基本知识,培养在实践中自觉运用归纳推理的能力。
重点难点:归纳推理的概念,公式。科学归纳法与简单枚举法的区别,求因果关系五法、公式及其运用。求因果关系运用、求同求异法并用与求同求异相继运用的区别是难点。
第九单元类 类比推理和假说(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9.1概述
9.2类比推理的种类
9.3类比推理的作用
9.4假说的形成
9.5假说的验证
9.6假说的作用
教学任务:
理解类比推理的实质,掌握和运用其推理形式,提高学生的创造思维能力。理解回溯
145
推理的实质,掌握和运用用其推理形式。初步掌握假说的实质和方法。
重点难点:类比推理的概念,推理形式及其运用是重点。假说的性质、形成、检验及检验的复杂性既是重点又是是难点。
第十单元 论证(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0.1证明
10.2反驳
10.3谬误
教学任务:
明确论证的实质、结构及其与推理的关系,掌握论证的种类,并能分析其结构;掌握论证的原则和规则,并能分析论证的逻辑错误;明确反驳的实质、结构和反驳方法。通过学习,了解论证及反驳的性质、意义及基本规则,准确揭示各种错误的证明和反驳的逻辑错误,提高思维的论证性和说服力。
重点难点:论证的组成、性质和认识作用,论证的种类,论证的规则。反驳的方法。论证的运用是难点。
六、教材及参考书目
146
(一)教材:
姜全吉编著,《逻辑学(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出版。
(二)参考书目:
1、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
2、王洪主编 ,《逻辑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法律文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必修课
二、教学目的
法律文书课是是一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性质和特点的应用写作课。开设本课程,旨在通过传授国家司法机关、依法授权的法律组织、律师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为解决法律事务而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知识,使学生达到能用会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目的。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48学时,其中面授:12学时, 自学36学时
147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总 论(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 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1.2 法律文书的沿革
1.3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1.4 法律文书的作用
1.5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任务:
1、从总体上了解法律文书的性质、概念、特点、学习的基本内容和范围。
2、从宏观上了解并掌握法律文书共同的写作基本要求,为今后学习各种法律文书的具体写作知识和要领打下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法律文书的特点,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48
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2.1 概述
2.2 立案、破案文书
2.3 强制措施文书
2.4 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2.5 侦查终结文书
2.6 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公安机关侦查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常用的侦查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立案报告书,呈请拘留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通缉令,起诉意见书,提请复核意
149
见书。
第三章 检察机关的检察文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3.1 概述
3.2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文书
3.3 强制措施文书
3.4 刑事案件起诉、出庭文书
3.5 刑事、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文书
3.6 复议、复核案文书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检察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常用的检察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150
立案决定书,批准逮捕决定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公诉意见书,刑事抗诉书、民事抗诉书,行政抗诉书。
第四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4.1 概述
4.2 刑事判决书
4.3 刑事裁定书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法院刑事裁判文书的内容。
2、了解并掌握法院主要的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第五章 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151
教学内容
5.1 概述
5.2 民事裁判文书
5.3 行政裁判文书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法院民事、行政裁判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民事、行政裁制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行政判决书。
第六章 监狱法律文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6.1 概述
6.2 监狱常用法律文书
152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监狱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监狱常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监狱起诉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
第七章 律师实务文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7.1 概述
7.2 诉状类文书
7.3 其他常用法律文书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律师实务文书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常用的律师实务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
153
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民事、行政起诉状,民事、行政答辨状,刑事自诉状,刑事上诉状。
第八章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教学内容
8.1 仲裁文书
8.2 公证文书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的概念、功能、结构、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仲裁申请书、仲裁裁决书、几种常用的公证书。
第九章 笔 录(面授1学时; 自学3学时)
154
教学内容:
9.1 概述
9.2 常用的笔录
教学任务:
1、全面了解各司法机关、法律组织的笔录的基本内容。
2、了解并掌握主要的笔录的概念、功能、写作内容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现场勘查笔录、讯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
第十章 法庭演说词(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辨护词
9.2 代理词
教学任务:
155
1、全面了解法庭演说词的主要类型。
2、了解并掌握法庭演说词的概念、功能、主要论证的问题和方法,并达到能用会写的要求。
教学重点难点:
辨护词、代理词。
六、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教材:
宁致远主编,《法律文书学》(修订版),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二)参考书目:
1、张善焱主编,《法律文书写作》,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
2、唐超华主编,《新编法律文书写作》,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
3、周道鸾编,《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修改与制作》,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
156
《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选修课
二、教学目的
知识产权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系统地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学的基本原理,以及现行有效的主要知识产权国内法和国际公约。既有较强的理论性,又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较全面地掌握知识产权法的一般原理和主要内容,同时要求学生深刻领会并全面掌握现行主要知识产权法的内容,并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知识产权法实务中的一般问题,为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学专门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32学时,其中面授:33学时, 自学99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1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
157
1.2知识产权的性质、特征
1.3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体系及地位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范围、性质及特征,理解知识产权法的含义、基本制度及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教学重点、难点:
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及特征;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
第二章 商标及商标法概述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2.1商标的概念和特征
2.2商标的分类
2.3商标的作用
2.4商标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教学任务:
158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理解商标的概念和特征、商标的种类、商标的作用,商标的起源与发展及我国商标法的主要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商标的概念、分类及社会作用。
第三章 商标权的取得(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3.1商标注册的原则
3.2商标注册的申请
3.3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理解商标注册的原则;了解商标注册的申请;掌握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等几个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先申请原则及商标注册的基本程序。
159
第四章 商标权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4.1 商标权的概念
4.2 商标权人的权利
4.3 商标权的续展
4.4 商标权的限制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商标权的概念、内容,理解相关权能的不同法律效力,理解商标续展制度及对商标权的限制。
教学重点、难点:
商标权人的权利及对商标权的限制
第五章 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和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面授2学时;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5.1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160
5.2注册不当商标的撤消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掌握并能运用商标争议裁定解决商标争议。了解注册不当商标撤消制度的意义,掌握对注册不当商标的界定,明确注册不当商标撤消程序与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程序、商标异议程序的区别。
教学重点、难点:
注册商标争议的概念;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程序
第六章 商标权的保护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6.1商标权利范围
6.2 商标侵权行为
6.3 法律责任及执法措施
6.4 对驰名商标特殊法律保护
教学任务:
161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掌握保护商标权的意义,理解侵犯商标权行为的概念及种类,相关的法律责任以及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及对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
第七章 专利法概述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7.1 专利与专利权
7.2专利法与专利制度
7.3中国专利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理解专利、专利权和专利制度的概念及基本特征,了解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概况。
教学重点、难点:
专利、专利权及专利法的理解。
162
第八章 专利权的客体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8.1发明
8.2实用新型
8.3外观设计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客体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概念与特点,理解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的基本类型。
教学重点、难点: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概念、特征和种类及其相互之间的区别。
第九章 专利权的主体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概念
9.2专利权的归属
163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理解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的概念,专利权的归属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划分标准与权利归属原则。
第十章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要件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1 新颖性
10.2 创造性
10.3 实用性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理解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概念;掌握其判断标准及我国专利法中的相关授权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64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
第十一章 专利权的取得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1 专利申请
11.2 专利的审查和批准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获得专利必须经过的法律程序以;理解专利审查及批准的基本情况。
教学重点、难点:
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及其法律意义。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第十二章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2.1 专利权人的权利
12.2 专利权的义务
165
12.3 专利权的限制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专利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了解专利权人的义务以及对专利权的限制。
教学重点、难点:
专利权的基本内容。专利权的限制。
第十三章 专利权的保护 (面授2学时;教学内容:
13.1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3.2专利侵权行为
13.3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13.4其他违法专利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13.5第四编 著作权法
教学任务:
6学时)166
自学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专利侵权行为表现形式,理解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以及专利纠纷的解决办法。
教学重点、难点: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表现形式。
第十四章 著作权法概述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4.1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
14.2著作权的法律特征
14.3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14.4著作权的国际保护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理解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了解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教学重点、难点:
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167
第十五章 著作权的客体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5.1作品的含义及其构成条件
15.2作品的分类
15.3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作品的概念、特点和类别,熟悉著作权客体的排除领域,了解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保护的基本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作品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品的类型。
第十六章 著作权的内容 (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6.1著作权人的概念及其种类
16.2著作人身权
168
16.3著作财产权
16.4著作权的期限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著作权的内容构成、掌握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各个权项,明确著作权的取得途径和保护期限。
教学重点、难点:
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具体内容。
六、教材及参考书目:
(一)教 材:
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二)参考书目:
1、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
2、程开源主编,《知识产权法》,南开大学出版社,1997年。
3、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169
《国际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选修课
二、教学目的
国际法学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基础学科性质的重要地位,对国际法的相关学科——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欧盟法以及国内法各学科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国际社会正在走向一个更加积极、开放和复杂的体系,国际社会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已不可回避,国际法与国内法越来越不可避免地连接在一起,国际法的领域越来越专门化,它不断地影响国内法的内容,甚至那些在传统上被视为纯粹国内法管辖的领域。本课程教学的目的是适应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具有国际法观念和思维方式,适应法院、检察机关、外交机关、司法部门和有关外事的政府各部门承担司法行政职责要求的应用型人才。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32学时,其中面授:33学时,自学99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导 论(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170
教学内容:
1.1 国际法学概述
1.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任务:
导论是整个国际法课程的基础,讲述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概念,是掌握全书内容的钥匙。通过学习导论为理解和掌握整个国际法打下基础。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法的性质;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是重点;教学难点是国际法效力的根据。
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2.1 国家概述
2.2 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
2.3 国家责任
教学任务:
171
掌握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和相关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国家的国际人格;国家主权与国家基本权利;国家与政府的承认和继承与国家责任等问题是重点。教学难点是国际人格与主权;国家责任。
第三章 国际组织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3.1 概 述
3.2 联 合 国
3.3 其他国际组织
教学任务:
了解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国际组织的一般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联合国的法律制度是重点;教学难点是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
172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4.1 国籍
4.2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4.3 庇护和引渡
4.4 国际人权法
教学任务:
了解个人与国际法有关的问题,说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把握人权问题进入国际法领域的历程,人权概念和演变与人权权利范畴,人权公约的意义和内容及实施人权的国际保护机制。难点是对人权问题上内政与非内政的划分,及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实质合法性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是重点。教学难点是个人是否为国际法的主体;在人权问题上内政与非内政的划分;所谓“人道主义干涉”的实质合法性问题。
第五章 国家领土(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173
教学内容:
5.1 国家领土与领土主权
5.2 国家边界和边境制度
5.3 南极和北极问题
教学任务:
把握国家管辖区域的法律地位与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国家领土的一般性问题是重点。教学难点是领土主权的限制。第六章 海洋法与内陆水域(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6.1 内水、领海与毗连区
6.2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6.3 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
174
教学任务:
说明并把握海洋及内陆水域的法律制度,不同海域、水域的法律地位。
教学重点难点:
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等主要海域的法律地位及相关制度是重点。教学难点是大陆架的概念与划界。
第七章 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7.1 空气空间与航空法
7.2 外层空间法
教学任务:
说明、界定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概念与法律地位,把握国际航空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航空法律制度是重点。教学难点是空气空间与外层空间的界限。
175
第八章 外交与领事关系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8.1 外交关系法概述
8.2 外交特权与豁免
教学任务:
把握外交关系与使馆、领馆制度,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意义和内容。
教学重点、难点:
使馆制度;外交特权与豁免是重点。教学难点是外交特权与豁免的根据。第九章 条约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9.1 条约概述
9.2 条约的生效与效力
教学任务:
176
说明条约的缔结、条约的修订、条约的遵守与适用等方面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把握条约在规范国际法主体法律关系方面的作用。
教学重点、难点:
条约的缔结生效程序;条约的遵守和适用规则是重点。教学难点是条约相对效力原则与第三国的关系。
对性原则与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
第十章 国际争端的解决(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0.1 概 述
10.2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10.3 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教学任务:
说明、把握现代国际法所规定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法律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教学重点和难点:
177
国际法院的组成;管辖权和诉讼程序是重点。国际法院的管辖权是难点。
第十一章 战争、武装冲突与国际人道主义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1.1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11.2 国际人道主义法
11.3 战争罪行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等罪行及其责任(1学时)、
教学任务:
阐述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在现代国际法上的地位,具体把握其两部分规则:一是关于主要适用于战争的传统战争规则;二是关于战时人道主义保护的规则。此外一般性了解集体安全保障制度、战争罪行与国际刑事责任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传统战争法规则;战时人道主义规则;战争罪行与国际刑事责任是重点。教学难点是国家及个人的国际刑事责任。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一)教材
178
梁淑英,《国际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二)参考书目
1、李广民、欧斌主编,《国际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第1版。
2、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马呈元,《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国际私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选修课
二、教学目的
本课程在于使法学专业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理解和掌握国际私法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熟悉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一般过程和步骤,初步形成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各种能力和一定的研究能力。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32学时,其中面授:33学时,自学99学时
179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1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1.2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
1.3 国际私法的渊源
1.4 国际私法的性质
1.5 国际私法与相邻法律的关系
1.6 国际私法的范围和体系
教学任务:
本章是国际私法的开篇。教学中重点讲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点,以及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性质和调整方法。在此基础上,分析国际私法作为法律部门的特点、与相关部门法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性质。在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上,说明不同法律渊源在适用上的关系和顺序。
教学重点难点:
180
重点有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办法;国际私法的性质;国际私法的范围和体系。难点是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性质、范围和体系。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2.1 十三世纪前国际私法萌芽史
2.2 十三至十八世纪国际私法学说史
2.3 十九世纪国际私法发展史
2.4 当代国际私法发展史
2.5 统一国际私法立法史
2.6 中国国际私法发展史
教学任务:
通过学习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了解适用外国法的必要性和法律适用的各种基本理论。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有:1.十三至十八世纪国际私法学说史;2.十九世纪国际私法发展史;3.统
181
一国际私法立法史。难点:比较各种理论之间的联系与差别;冲突法统一立法
第三章 冲突规范与准据法(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基本内容:
3.1 冲突规范概述
3.2 连结点
3.3 系属公式
3.4 准据法及其确定
3.5 先决问题
3.6 法律选择方法
3.7 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
教学任务:
详细讲解冲突规范的特性,使学生熟悉不同冲突规范和连结点在法律适用中的意义,了解为什么在不同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会选择不同的连结点。让学生掌握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意义,并分清法律选择方法在立法与司法两个不同层面的作用。通过对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划分,了解适用外国法的条件和范围。
182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1.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类型及其作用;2.连接点;3.准据法及其确定;4.先决问题。难点:连接点、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先决问题。
第四章 冲突法的一般制度(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4.1 识别
4.2 反致
4.3 法律规避
4.4 公共秩序保留
4.5 外国法的查明
教学任务:
对于国际私法特有的制度进行重点讲解,让学生了解在处理涉外案件的不同过程中涉及的国际私法基本问题,树立处理国际私法案件应当具备的理念和常识。
教学重点难点:
183
重点有1.识别;2.反致;3.法律规避;4.公共秩序保留。难点:识别;反致制度的现实意义、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条件。
第五章 国际私法主体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面授3学时;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5.1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5.2 自然人
5.3 法人
5.4 国家与国际组织
教学任务:
本章是对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介绍,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私法关系的四种不同主体及其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重点掌握如何解决自然人的国籍冲突与住所冲突、法人国籍的确定、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特殊性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不同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有1.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2.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
184
3.外国法人的认可;4.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理论主张。难点:法人国籍与住所的确定;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不同理论主张。
第六章 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6.1 涉外物权关系概述
6.2 涉外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6.3 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
6.4 国有化问题
教学任务:
本章是对物权法律冲突法的介绍,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在解决物权法律冲突中的地位、作用及其例外;重点掌握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关于国有化的立场和实践以及信托的法律适用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有1.涉外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与发展;2.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3.国有化问题,特别是我国国有化问题的立法与实践。
185
难点:物之所在地法院则的产生与发展;国有化问题的补偿问题。
第七章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的基本制度(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7.1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的传统理论与制度
7.2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的范围
7.3 常用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与我国立法
教学任务:
本章主要讲述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的传统理论与制度、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常用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与我国立法。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有:1.涉外合同指摘的法律适用基本原则;2.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范围,整体法与分割法。难点:特征性履行、 国际投资合同法律适用。
第八章 涉外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86
8.1 涉外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8.2 几种特殊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
8.3 涉外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的法律适用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非合同之债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般制度和基本理论;了解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目前国际上常见的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重点掌握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有:1.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理论的发展;2.特殊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特点。难点: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理论的发展。
第九章 其他财产权益的法律适用(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破产的法律适用
9.2 票据法律适用
9.3 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187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跨国破产的法律问题、票据的法律适用和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有:1.涉外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2.破产的法律适用;3.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4.知识产权法律冲突调整的特点。难点有:涉外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票据关系的法律适用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冲突调整的特点。
第十章 涉外婚姻与亲权的法律适用(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0.1 涉外婚姻关系的法律适用
10.2 涉外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
10.3 涉外扶养与监护的法律适用
教学任务:
本章是对婚姻家庭法律冲突法的介绍,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是传统冲突法的主要内容,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重点掌握我国关于结婚、离婚、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了解各种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的主要理论和基本制度。
188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是:1.婚姻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2.涉外离婚管辖权及其法律适用。难点: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 涉外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1 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11.2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11.3 涉外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适用
11.4 有关涉外继承的国际公约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掌握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通过学习具备处理涉外继承案件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难点:遗嘱能力的法律适用、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难点:区别制和同一制。
第十二章 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面授2学时;自学6学时)
189
教学内容:
12.1 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
12.2 国际司法协助
12.3 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12.4 国际商事仲裁程序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涉外案件管辖权的确定依据,司法协助的实施和拒绝,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效力与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
教学重点:1.国际民事诉讼的管辖权制度;2.国际私法协助;3.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教学难点:我国关于民事管辖权的规定(一般管辖、特殊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等)。
第十三章 区际法律冲突与区际私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3.1 区际法律冲突概述
190
13.2 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
教学任务:
了解符合法域国家的法律体系;理解区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办法;重点掌握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及发展趋势。
教学重点难点:
重点:1.区际法律冲突及其解决;2.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及解决原则和途径。
难点:区际法律冲突与宪法的关系
六、课程的主要参考书
(一)教 材:
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1年。
(二)参考书目:
1、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 教学参考资料选编(上、下)》,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1年。
2、李双元主编,《中国国际私法通论》,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1981年。
191
3、肖永平,《中国冲突立法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6年。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类别 专业选修课
二、教学目的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及实践性并重的部门法学学科。国际经济法学的涉及面极为广泛。随着经济全球化及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交往日渐密切,我国对了解国际经济法律规则人员的需求也大幅提高。国际经济法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了解现今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以及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原则、模式及运行规则。另一方面,它还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及课堂讨论等学习方式,使同学们在毕业后能够直接处理一些简单的国际经济法律事务。该课程在培养实用型人才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开课对象 法学专业函授(业余)本科
四、学时分配
总学时:132学时,其中面授:33学时,自学99学时
五、教学内容与基本要求、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 国际经济法概述(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192
1.1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1.2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3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4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5 国际经济法学及其研究方法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该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渊源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基本原则
第二章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2.1 概述
2.2 跨国公司
193
2.3 国际经济组织
教学任务:
了解国际经济法主体的种类及跨国公司的责任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跨国公司、国际经济组织
第三章 国际贸易法概述(面授3学时;教学内容:
3.1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3.2 国际贸易法学
教学任务:了解国贸易法的概念和体系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渊源。
第四章 国际货物贸易法(面授3学时;9学时)9学时)194
自学
自学
教学内容:
4.1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与惯例
4.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4.3 买卖双方的义务
4.4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4.5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教学任务:
学生应该掌握国内立法、国际条约对国际货物贸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国际惯例的适用等问题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义务、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面授3学时; 自学9学时)
教学内容:
5.1 海上货物运输
195
5.2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5.3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5.4 国际多式联运
5.5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教学任务: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各种国际运输方式的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海上货物运输
第六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教学内容:
6.1 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
6.2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
6.3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196
教学任务:
了解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以及WTO中的技术贸易的相关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TRIPS、贸易技术壁垒协议。
第七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7.1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7.2 服务贸易总协定
教学任务:
国际服务贸易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学生应该掌握其概念、特征和范围,要重点掌握WTO中服务贸易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GATS的主要内容
197
第八章 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8.1 概述
8.2 政府管理贸易的国内法律制度
8.3 世界贸易组织管理贸易的多边法律制度
教学任务:
了解政府在管理国际贸易所采取的措施:关税制度、许可证制度、配额制度、外汇管理制度、商品检验制度等。
教学重点、难点:
世界贸易组织管理贸易的多边法律制度
第九章 国际投资法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9.1 国际投资环境
9.2 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和体系
198
9.3 国际投资新秩序的法律纷争
教学任务:
掌握国家投资的种类、国际投资的特征以及国际投资的保护。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投资新秩序的法律纷争
第十章 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面授2学时;教学内容:
10.1 合资经营 企业
10.2 合作经营企业
10.3 独资企业
10.4 国际合作开发
教学任务:
了解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形式和各自的特点。6学时)
199
自学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合作开发
第十一章 资本输入国的投资法(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教学内容:
11.1 外资法的概念与体系
11.2 外资的进入条件
11.3 对外资经营的管理
11.4 对外资的保护与鼓励
教学任务:
掌握资本输入国对国际投资的保护、鼓励和管理的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上几种立法形式
第十二章 国际金融法概述(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
200
教学内容:
12.1 国际金融法的概念
12.2 国际金融新秩序与国际金融法
12.3 国际金融法的体系
教学任务:
掌握国际金融法 的概念、特征和渊源;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
教学重点、难点:
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
第十三章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教学内容:
13.1 国际经济争议的种类和其解决 方法
13.2 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
13.3 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非司法方法
201
教学任务:
学生应该掌握国际经济争议解决的种类和各自的特点
教学重点、难点:
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司法方法、ADR
第十四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议解决机制(面授2学时; 自学6学时)教学内容:
14.1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起源和特点
14.2 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制的运作
教学任务:
学生应该掌握世界贸易组织解决的贸易争端的种类和运作机制。
教学重点、难点:
世界贸易组织争议解决机制的运作。
六、教材和参考书目
202
(一)教材
主编: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二)参考书目
1、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2、姚梅镇,《国际投资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3、陈安主编, 《国际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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